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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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新)——自2009年1月1日《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生效以来,对国有资产(包括公车)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已合法化。目前,随着公车管理和使用新政策的实施,每年国家预算将至少减少5000亿越南盾的支出,为国有资产管理(TSNN)带来转折点。《义安报》就此问题采访了财政部公共资产管理司司长陈德胜博士。

Với chính sách mới về quản lý và sử dụng xe ô tô công, mỗi năm ngân sách Nhà nước sẽ giảm chi ít nhất 500 tỷ đồng.  Ảnh minh họa: internet
新的公共车辆管理和使用政策出台后,国家预算每年将至少减少5000亿越南盾的支出。图片来源:互联网

光伏:尊敬的陈德胜局长,财政部建议政府出台有关公车管理和使用的新规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陈德胜主任:根据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的规定,各机关、组织、单位必须按照标准、规范购置、使用国有资产,并专款专用;各机关、组织、单位负责人负责在本管理范围内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规定;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的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在管理范围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财政部对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请主管部门制定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在内的标准、规范和制度的规定;指导、检查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工作。

据评估,各部门、各地方近期公车配备、管理和使用工作基本得到认真落实,公车管理使用逐步走向有序、节约、高效,同时满足了机关单位执行政治任务的作业需求。

然而,我国公务用车数量庞大(近4万辆,不包括人民武装部队和国有企业用车),超标准、超规范购车现象仍然存在,单位间车辆调拨不按规定权限进行。专用车辆的购置和采购管理不严格,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一些机关、单位不适用。购置、清算车辆手续复杂、耗时长、费用高;在预算紧张的情况下,用车成本较高(约3.2亿越南盾/辆/年)。

此外,关于使用时间和公里数的规定不符合实际,关于车辆预算分配的规定几乎没有执行。私用车、用车对象错误、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车辆上下班接送等现象仍然存在……因此,为了克服上述不足,适应公共交通和个人汽车较7年前有了很大发展的新形势,根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成本自主权机制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的实施,财政部研究并提请总理颁布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车辆标准、规范和管理使用的规定,自2015年9月21日起施行。

光伏:请问局长,在新出台的内容中,对于压缩国家预算支出,也就是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会有哪些具体的影响?

陈德胜主任:第32/2015/QD-TTg号决定中,关于统一规定普通工作用车配额为1至2辆/单位的规定,对所有符合配车标准的机关、单位(包括已按以往规定配车的单位)尤为重要。根据该规定,各部委、各地方负责清理、调整所属机关、单位现有用车数量,确保其符合配额标准。剩余用车将移交至未达到配额标准的机关、单位、项目管理委员会或移交至财政部,并须在2016年3月前汇报处理结果。

此外,政府还对符合用车资格的岗位自愿登记领取公车使用固定预算的情况下,固定预算如何确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具体而言,固定预算按月确定,依据为:住所到单位的实际距离或上下班的实际距离;公共交通平均价格(市场上热门出租车公司的价格);按规定上班天数;接送次数(2次/天)。该规定沿袭现行规定,明确规定:只有职务津贴系数为1.25的领导岗位和副部长(或相当职位)以上的岗位,才允许用车上下班。

光伏:您如何评价新政策对当前实践的影响?

陈德胜主任:首先,各机关、组织、单位按以下类别具体确定公务用车、一般工作用车和专用车的配备数量。这种分类确保了公务用车使用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使国家机关能够根据总理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轻松控制公务用车的配备数量。将公务用车配备方式从之前的“不超过现有车辆数量”原则改为按照每单位1至2辆的标准配备,将减少大量一般工作用车。根据国家国有资产数据库的数据,目前一般工作用车数量为24460辆,如果按照新的标准计算,预计比现在减少约7000辆。因此,每年预算将节省约5000亿越南盾的替换用车采购费用,这还不包括使用期间的运营成本。为确保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标准和规范,第32/2015/QD-TTg号决定具体规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对使用公车的机关、单位、个人的违规处罚措施以及机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从而有助于遏制公车浪费和不当使用现象。

Cán bộ phòng Ngân sách Sở Tài chính trao đổi công việc hằng ngày. ảnh minh họa - Châu Lan
财政部预算处工作人员讨论日常工作。插图 - C. L

第二,我们认为,新规将逐步转变公车管理使用方式,使其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统一车辆配置1至2辆/单位、实行租赁服务、按市场价格分摊用车费用的规定,将是机关单位公车配备、配置和使用方式的重大变革,有利于逐步向分摊用车费用模式转变,促进公共交通服务发展,减少行政人员,降低车辆使用成本。这一规定符合党和国家在公共资产(包括公车)管理方面逐步减少实物配置、转向租赁/承包机制的政策导向。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效且经济的趋势,已被许多国家借鉴。

光伏:谢谢同志!

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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