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队中校,骗取民众到警校学习
裴公兴假借警队中校的头衔,以自己在警校学习和警队服役的经历“吹嘘”自己能够贪污钱财。
6月29日,河内法院开庭审理裴公兴(1974年出生,清化省人)诈骗及侵占财产案的上诉。此前,裴公兴被一审法院判处54个月有期徒刑。
洪某自称是河内市黄梅区警察局缉毒警察队的一名中校,他吹嘘自己能够“闯入”河内市第一人民警察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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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由于信任他,L 先生的家人(居住在河内 Thuong Tin 区)请求 Hung 帮助他们的儿子考入河内第一人民警察高中。
Hung同意了3亿越南盾的价格,L先生把儿子的证件交给Hung,并多次付钱给他,但儿子却不被允许上学,Hung却“吹牛”。
在一审法庭上,洪某辩称自己只收到了3000万越南盾,上亿越南盾只是成本计算,洪某将这笔钱全部用于个人开销。
洪某用同样的伎俩,诱骗 D 先生和 D 太太以及 Ch 女士(均居住在河内市河东区)“送”他们的孩子去当警察,以窃取他们的钱财。
两名受害者中,Ch女士比较幸运,拿回了她给Hung的钱。
二审时,合议庭认为,未发现新情况,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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