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队中校,骗取民众进警校学习
裴公兴假借警队中校的头衔,以自己在警校和警队学习的经历为荣,以“吹嘘”自己能够贪污钱财。
6月29日,河内法院开庭审理裴公兴(1974年出生,清化省人)诈骗和侵占财产案的上诉。此前,裴公兴被一审法院判处54个月有期徒刑。
洪某自称是河内市黄梅区警察局缉毒警察队的一名中校,他夸耀自己有能力“竞选”进入河内市第一人民警察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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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L先生的家人(居住在河内市上信区)信任他,并请求Hung帮助他们的儿子考入河内市第一人民警察高中。
Hung同意了3亿越南盾的价格,L先生把儿子的证件交给Hung,并多次给他钱,但儿子不让上学,Hung却“吹牛”。
在一审法庭上,洪某辩称自己只收到了3000万越南盾,数亿越南盾只是一笔开支,洪某已将这笔钱全部用于个人开支。
洪某用同样的伎俩,欺骗居住在河内市河东区的 D 先生和 D 太太以及 Ch 女士,要求他们“跑”去让孩子加入警察队伍,以窃取他们的钱财。
这两名受害者中,Ch女士比较幸运,拿回了她给Hung的钱。
上诉审中,合议庭认为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裁定维持原判。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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