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免征外国专家个人所得税
自5月1日起,一批对象将被纳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名单,其中包括在越南实施外国非政府援助计划和项目的外国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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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政府总理近期批准的决定,条件是援助对象必须具有外国国籍,与外国非政府组织或项目管理机构或越南外国非政府援助账户所有人签订了合同,并根据批准文件直接开展援助活动。
上述决定适用于根据外国非政府组织与越南项目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议,选拔直接执行外国非政府援助计划和项目活动的外国专家。
《决定》还明确规定,前款规定的外国专家免税收入,是指直接从事对外援助项目和对外援助社会组织实施活动的收入。
同日的决定中还规定,自5月1日起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另一个对象是在联合国系统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处工作的越南公民。
具体而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必须确保拥有越南国籍并且是联合国系统所属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机构的雇员,并向税务机关出具确认书。
前款规定的个人免税收入,是指联合国系统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机构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
不过,根据该决定,在联合国系统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处受聘并按小时工作的越南个人不享受免税待遇。
据越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