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家庭都将不得不支付生活污水处理费。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 154/2016 号法令,对废水环境保护费的收费对象、收费豁免情况、收费人、收费标准、申报、支付、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范,该法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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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户家庭的生活污水需根据用水量缴纳环境保护费。图片由[此处应填写图片来源信息]提供。 |
因此,该法令明确规定,工业废水是指来自以下场所的废水:生产设施、农业、林业和水产品加工设施;生产设施、食品、酒精、啤酒、软饮料和烟草加工设施;集中式畜禽养殖和屠宰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工艺村的手工艺品生产设施;皮革鞣制和皮革回收设施;矿产开采和加工设施;纺织、印染和服装设施;造纸、纸浆、塑料和橡胶生产设施;化肥、化工、制药、农药、建筑材料、文具和家用电器生产设施;机械、冶金、金属加工、机器和零部件制造设施;电气和电子设备及元件制造设施;废料处理设施、旧船拆解和船舶清洗漂洗设施;净水供应厂;工业园区集中式废水处理系统;其他生产设施。
生活污水是指来自以下场所的污水:家庭;国家机关、公共服务单位、人民武装部队单位(人民武装部队单位的生产设施、加工设施除外);与生产加工场所无关的组织和个人的行政总部、分支机构、办公室;洗车场、洗摩托车场、汽车修理厂、摩托车修理厂;医院;诊所;餐馆、酒店;培训和研究机构;其他商业和服务机构;以及未明确规定为工业污水的组织、个人和其他实体。
该法令明确规定,生活污水环境保护费为每立方米清洁水售价(不含增值税)的10%。如有必要收取更高的费用,省或直辖市人民议会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费用。
对于从用水单位和家庭(除免缴费的家庭外)排放的生活污水,费用是根据用水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或城镇内每人平均用水量和该乡镇、街道或城镇内每立方米清洁水的平均售价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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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环境保护费的计算方法是:每年固定费用 1,500,000 越南盾,另加根据废水排放总量而定的可变费用,具体费用取决于污染参数的含量以及每种物质的收集率(根据空气污染参数而定),范围从每公斤 2,000 越南盾到 20,000,000 越南盾不等。
每天和每晚废水总量低于 20 立方米的生产加工设施不受浮动收费的约束。
该法令规定,生活污水环境保护费的计算方法为:清洁水使用量×清洁水价格×费率。固定费用为每年150万越南盾。
如果年平均污水量小于 20 立方米/天/夜,则需缴纳的固定费用为:1,500,000 越南盾/年。
该法令还规定了许多免征环境保护费的废水类型,例如水力发电厂排放的水、用于制盐的海水排放等……
清洁水供应商向使用清洁水的组织和个人收取生活污水环境保护费。
公社、区、镇人民委员会向利用水资源自用的组织、个人和家庭收取生活污水环境保护费。
据 Bao Quyen/vneconomy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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