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年内处理了700多名腐败党员,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回顾2017年,对700多名违反腐败规定和故意违法的党员进行了纪律处分。
“这是一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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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图片来自网络 |
据越共中央办公厅消息,1月22日,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在总书记、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的主持下举行,会议对2017年反腐败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对2018年工作方向和任务提出意见。
回顾2017年,总书记指出,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也得到有力坚决的部署,取得了许多全面、积极、明显的成效,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支持和一致好评,产生了积极效应,在全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各级巡视组重点检查了3600多个党组织、近10400名党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级党委和巡视委员会对300多个党组织、18600多名党员给予处分,其中对有腐败行为和故意违法行为的党员给予处分700多名。
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对3个党组织和11名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中央巡视委员会重点巡视并处分了18名干部,其中包括许多涉及党、国家和一些党委、党组织的高级干部特别严重的案件。
总书记指出:“这是党的巡视和纪律工作的一次突破,有力地加强了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纪律和秩序。”
“严格但非常人性化”
2017年,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组织8个督察组,对20个地方的案件检查、起诉、侦查、审判社会关注的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进行督导。
通过巡视督查,提出修改补充完善机制、政策法规等问题55组,解决地方查处腐败案件的难点和障碍;建议省委常委会指导处理案件118件、腐败经济案件39件。
仅2017年就完成了16件案件、10起事件的处理指示,以及16件/216名被告人的调查结论和起诉建议。
起诉12件/172名被告人,一审审理5件/73名被告人(判处3名被告人死刑,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62名被告人3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诉审6起/80名被告人,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4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名被告人被判处30年以下有期徒刑,71名被告人被判处30年以下有期徒刑,部分案件查封、没收财产数额较大。
总书记还强调,集中领导、指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迅速审理了一批特别重大、复杂的腐败和经济案件,赢得了人民的认可和高度评价。例如,江金达案、何文深案(一)、周氏秋娥案、范公旦案(二)、丁罗升案、郑春青及其共犯案……
审判工作不断创新,朝着公开、民主、透明、依法的方向发展,总书记评价说,审判工作非常严格,但同时也非常人性化。
“清除机关腐败官员”
除了成绩,总书记还指出了文件建设、制度完善不够、部分项目验收进度慢等局限性和不足。
反腐败措施的执行仍然流于形式且无效(例如财产申报……),“暗箱操作”现象依然普遍,自查力度仍然薄弱。一些部门之间的协调有时也存在问题(导致犯罪分子得以逃脱……)。
对于2018年一些重点工作,总书记要求:要坚决指导,推动地方和基层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注重领导、指导,有效处理和防范办事中滋扰群众、给企业带来不便的“小腐败”,坚决从党和国家机关(特别是反腐败机关)中清除腐败分子、贪污犯。
总书记还明确要求继续加强巡视检查审计工作,特别是加强舆情监测和督查审计,特别是加强腐败现象比较多、浪费现象比较突出的地方。
对造成长期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要抓紧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引导进一步加快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的核查、侦查、起诉、审判和处置进度。
2018年,指导委员会在总书记的监督指导和要求下,重点指导完成侦查、起诉和一审案件21件,处理事件21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