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尚未收到失业保险基金援助金的人士的一些说明
据估计,约有 300 万工人尚未根据第 116 号决议和第 28 号决定获得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持。以下是有关工人获得直接支持的时间表的一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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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们来到河内就业服务中心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
据越南社会保障局(VSS)透露,截至11月8日,各省市社会保障局已为超过1030万名劳动者解决了援助问题,援助金额超过246亿越南盾。据估计,仍有约300万名劳动者尚未获得援助。因此,劳动者应关注以下内容:
警惕那些声称收到援助金的虚假信息。
近日,多名打工者反映收到来自052...号码的短信,告知其领取失业保险基金(UIF)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劳动者的补贴,短信内容为“您尚未收到新冠肺炎补贴,请登录tinyurl.com/kxytdc8z(或shorturl.at/frFHU)领取,逾期不予受理”。
经越南社保局确认,此为虚假信息,社保局并未发送任何包含上述内容的信息。员工请勿访问信息中发送的链接,以免账户被盗或信息被窃取……
所有来自社会保险机构的消息都是从“BHXHVN”或“BHXH HA NOI”、“BHXH TP. HCM”等发出的。或者员工可以联系离其居住地最近的社会保险机构寻求支持,因为有关失业保险支付流程的所有信息都存储在行业的数据库系统中。
领取劳动人民钱款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第28/2021/QD-TTg号决定规定,企业最迟须于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符合支持条件的员工名单的发送,如有调整。
社会保险机构应在不迟于20天内向员工发放抚养费(根据第28/2021/QD-TTg号决定第3条第1款b点和c点)。
因此,最迟到2021年11月30日,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将获得支持金。因此,如果员工目前尚未收到支持金,不必过于担心。
2021年11月30日之后,如果您还没有收到钱,您必须自行办理手续。
本通知适用于在企业工作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员工。具体而言,第28/2021/QD-TTg号决定第3条第3款明确规定:2021年11月30日后,本条第1款规定的员工未领取补助的,应当按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办理。
即2021年11月30日以后,未领取救助金的企业员工,必须像已离职、停止参加失业保险的员工一样,主动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完成此程序,员工打印出表格 04,填写所有信息并提交给最近的社会保险机构。
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 VssID 应用程序或越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办理。
2021年12月31日是领取辞职人员扶养金的截止日期。
根据第28/2021/QD-TTg号决定第3条第2款b点规定,社会保险机构应不迟于2021年12月31日向员工发放抚养费。
这是领取支援金的最后期限,对于2021年11月30日以后辞职的劳动者,或者在职但尚未领取支援金的劳动者,必须自行办理手续。
因此,工人需要注意这个时间安排。如果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工人最迟肯定会在这个时间收到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