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 168 号法令,为摩托车转弯时不打开转向灯将被罚款
居住在荣市的NTH女士询问:目前,对于转弯时不使用转向灯的摩托车驾驶员,罚款是多少?
回复:
根据第168/2024/ND-CP号法令第7条第3款、第10款的规定:
摩托车驾驶员在变换方向时,未观察后车、未与后车保持安全距离、未减速、未打信号灯、或虽打信号灯但未连续使用信号灯(在弯道和非同一水平面交叉路口行驶除外),将被处以 600,000 越南盾至 800,000 越南盾的罚款;在有禁止所驾驶车辆左转标志的地方左转;在有禁止所驾驶车辆右转标志的地方右转;

对不按照规定遵守、减速或停车确保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以超过规定速度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停车、泊车、掉头、倒车、超车、改变方向或变道,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在正确的道路或车道上行驶,不按照规定保持安全车距,造成交通事故的;进入设有禁止所驾驶车辆进入标志的道路,在单行道上逆向行驶,或在设有“禁止进入”标志的道路上逆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14,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第168/2024/ND-CP号法令第7条第13款规定,摩托车驾驶员在变换方向时不使用转向灯,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证将被扣除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