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高利贷的处罚
(Baonghean.vn)——我儿子刚刚因放高利贷被捕。我想知道非法放高利贷的刑罚是多少?这是义安省杜良县黎文雄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高利贷是指贷款人以高于最高利率5倍或以上的利率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行为。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贷款金额的20%/年。
高利贷的非法收益为超过2015年《民法典》规定的最高贷款利率20%的利息以及其他非法收入。
2015年《刑法典》第201条(经2017年《刑法典》修正)关于民事交易中高利贷罪的规定,对非法利用高利贷牟利的行为的处罚如下:
1.任何人在民事交易中,以高于《民法》规定的最高利率五倍或以上的利率借出资金,违法获利30,000,000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以下,或因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判处有罪,尚未消除犯罪记录,并且继续违反规定,将被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2亿越南盾的罚款或3年以下非监禁改造。
2.犯罪并非法获取1亿越南盾以上的,处以2亿至1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6个月至3年的监禁。
3.对违法者还可能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其在第1年至第5年期间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
因此,犯高利贷罪的人将被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最高3年的非监禁改造,或6个月至3年的监禁。此外,罪犯还可能被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并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专业或从事某些工作1年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