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高利贷的处罚
(Baonghean.vn)——我儿子刚刚因放高利贷被捕。我想知道非法放高利贷的刑罚是什么?这是义安省杜良县黎文雄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高利贷是指贷款人以高于最高利率5倍或以上的利率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行为。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贷款金额的20%/年。
高利贷违法所得为2015年民法典规定的最高贷款利率20%以上的利息以及其他违法所得。
2015年刑法典第201条(经2017年刑法典修正)关于民事交易中高利贷罪的规定,对非法利用高利贷牟利的行为的处罚如下:
1.任何人在民事交易中,以高于《民法》规定的最高利率五倍或以上的利率放贷,非法获利3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以下,或因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判处有罪,尚未消除犯罪记录并继续违法,则应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三年以下非监禁改造。
2.犯罪且非法获利100,000,000越南盾以上的,处以20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6个月至3年越南盾的监禁。
3.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有效期为1年至5年。
因此,犯高利贷罪的人将被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最高3年的非监禁改造,或6个月至3年的监禁。此外,罪犯还可能被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并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专业或从事某些工作1年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