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熟人借车抵押,用钱进行网络赌博
(Baonghean.vn)——11月10日,被告人阮海当(1980年出生,居住于荣市河辉塔坊13号街区)因“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被乂安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起诉书称,由于两人是表兄弟关系,2017年4月2日下午2点左右,阮海当打电话给黎越金银(1991年出生,住荣市阮士萨街216号),要求借车2天,“去上班”。
颜女士的家人同意将丰田威驰借给邓先生。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邓先生前往颜女士家取车。借车过程中,双方均未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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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海当在法庭上。照片:芳涛 |
两天期限过后,Hanh女士仍未见到Dang归还车辆,于是她打电话询问,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当她赶到Dang家时,对方表示Dang自2017年4月2日起就离家出走了,家人不知道Dang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通过安装在车上的GPS装置,Hanh女士发现该车自2017年4月3日起就停放在河静省春安镇的某个地方。通过调查,Hanh女士发现Nguyen Hai Dang已将该车抵押给春安镇的一个人,因此Hanh女士以侵占财产为由向Nguyen Hai Dang提起诉讼。
2017年4月8日,乂安省公安厅侦查局核实了该犯罪报告,并发出了搜查证据通知。当天下午,阮英俊先生(1988年出生,住河静省春安镇第11区)来到侦查机关,向侦查局移交了上述车辆以及阮海当先生签发的贷款文件、驾驶证和阮海当先生本人的身份证。
阮英俊供述,2017年4月2日下午5点30分左右,阮海当(Nguyen Hai Dang)和朋友到阮英俊家借5000万越南盾,并以自己的车作抵押。海当承诺5天内还款并取回车。由于两人彼此认识,阮英俊同意了,并把钱交给了海当。
2017年4月3日,Dang又继续到Tuan先生家,分别借款6000万越南盾和4000万越南盾,Tuan先生以汽车抵押的方式借给Dang的钱总计1.5亿越南盾。
2017年6月14日,Nguyen Hai Dang 来到侦查机关供述,他借用 Hanh 女士的车的目的是为了去岘港玩,但是由于没有钱,Dang 便想典当 Hanh 女士的车来获取钱,以玩游戏的形式进行网上赌博。
阮海当为Tuan先生典当汽车后,赌博输掉了1.1亿越南盾,又向Tuan先生借了4000万越南盾,随后逃走并将所有钱财用于个人开支。
法庭上,阮海当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合议庭以“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阮海当有期徒刑8年。
关于民事责任,受害人阮氏杏女士已取回财产,无需进一步赔偿。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阮英俊先生请求阮海当赔偿阮英俊抵押汽车的1.5亿越南盾。法院判决阮海当对阮英俊先生履行民事责任(阮英俊家属目前已向阮英俊先生赔偿3000万越南盾)。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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