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级男学生观看“成人”电影,强奸儿童
(Baonghean.vn)——T 使用手机在社交网络上观看色情电影后失去控制,在黑夜中强奸了一名儿童。
1月23日下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N.TT(居住于杜良县)强奸儿童案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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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告人T的审判。 |
据记录,2017年9月,T上十年级时,他没有学习,而是用手机观看色情电影。2017年7月9日晚9点左右,Tien潜入H女士(位于Do Luong县Dong Son乡)的出租房,强奸了Ng.DBĐ(H女士的女儿)。D女士感到疼痛时,身体向右倾斜,Tien看到她阴道流血,于是停止了性行为。
T随后向多良县警察局自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T猥亵D时,D年仅5岁3个月零5天。T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3日被拘留,随后获保释。
庭审中,T.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悔罪,请求从轻处罚。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犯罪行为特别严重,侵犯了刚过五岁、受法律特殊保护的儿童的荣誉、尊严和健康。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整个社会秩序混乱,激起了群众的愤慨,无视儿童的健康,因此需要从重量刑,以确保其严重性和普遍震慑力。
合议庭还认定,被告人T.犯罪行为不构成加重情节。被告人T.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向被害人进行了充分的赔偿。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已向法院提起了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诉讼。同时,被告人T.犯罪时未满18周岁,法律意识尚不成熟,在社交媒体上观看色情影片时冲动犯罪,因无法控制自身性欲,遂实施强奸行为。
被告T.在看到D.受伤后也主动阻止了性交。案发时,他是一名十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品学兼优。这些都是被告T的减刑情节。
人民法院依据1999年刑法、2015年刑法及2017年修正补充的规定,判处被告人T.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