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青年因穿着警服拍照“博取点赞”而被罚款
(Baonghean.vn)——为了获得更多点赞,居住在金莲乡(南丹)的 UN 先生(1990 年出生)身穿警服,拍摄了自己的照片并将其发布在 Facebook 上。
4月28日,Q先生被南丹区警察局处以1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此前,4月25日,经查,居住于金莲乡(南丹)的UN(1990年出生)在其个人脸书账户上发布了一张自己身穿人民警察制服的照片,该照片有伪造痕迹。
南丹区警察局组织检查核实后得知,UN是该地区的一名自由职业者,并不是警察,于是他们邀请Q.到区警察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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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区警察与联合国合作 图片:Vu Thanh |
在工作过程中,Q.承认自己不是警察,由于缺乏相关知识,他把一张自己穿着人民警察制服的照片发布在脸书上,纯粹是为了博取点赞。
在警察局,Q.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发誓不再犯罪。
根据2013年11月12日第167/2013/ND-CP号令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Q.的行为违反了《关于非法使用人民公安制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