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检察工作质量

July 24, 2017 08:56

(邦欣)——1960年7月26日,胡志明主席签署法令,颁布《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标志着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制度的诞生。经过57年的建设发展,义安省检察院不断发展壮大,出色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和任务,为维护安全秩序、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有效开展2017年巡视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政治任务,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执行委员会于2017年1月4日印发了01/CV-BCSĐ号批示,关于“关于领导指导2017年若干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批示中,重点提出具体的“突破性”措施,力求在薄弱环节和薄弱环节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各部门督促指导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区级业务指导质量和经验分享通知质量。

弘扬领导干部责任,加强干部、检察官的纪律、纪律、公德。重视干部、检察官的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生活道德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方向和管理创新形成了“推力”,为义安省检察院各单位在履行本地区职能任务过程中继续取得优异成绩创造了重要前提。

Viện KSND tỉnh Nghệ An tổ chức cuộc thi
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举办“我们是检察官”竞赛活动。

两级人民检察院有效落实2005年6月2日中央政治局关于至2020年司法改革战略的49/NQ-TW号决议,出台多项切实措施,提高检察权行使和司法监督质量,包括继续有效落实“提高检察质量,加强检察与侦查衔接”、“提高检察人员庭审辩论质量”等要求。两级领导和检察人员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人民检察权在行使和司法监督中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冤假错案、漏办等违法犯罪行为。

TS. Tôn Thiện Phương  - Quyền Viện trưởng VKSND tỉnh Nghệ An.
孙天方博士(Dr. Ton Thien Phuong)——义安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行业单位密切配合侦查机关、法院,认定重点案件,组织刑事庭审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流动庭审集中处置,及时服务行业政治任务、地方政治任务和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2017年上半年,配合职能部门整理处理大量举报、控告案件;密切配合侦查机关破获案件1153件/1908名被告,重点破获一批疑难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配合检察机关认定重点案件73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管辖案件1050件/1854名被告。

没有发生因不履行职责而被停职的案件;联合组织127次流动法庭、64次刑事庭审,积累经验;没有发生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法院宣告无罪的案件;公民权利和人权得到经常性的关注和保障。

司法活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通过监督工作,全面掌握司法活动中违法行为情况,及时提出168件抗议和建议,要求主管机关克服和预防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司法活动合法性,为按照党和国家要求建设进步司法体系的路线图的实施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国会第63/2013/QH13号决议、第111/2015/QH13号决议以及人民检察部门专业指标体系,各项目标任务均已超额完成。

除业务活动外,两级人民检察院还落实好社会保障政策,向政策受益人和农村、偏僻乡镇的贫困家庭捐款和提供援助,如向贫困学生发放奖学金、书籍和笔记本;对困难重重的偏僻乡镇进行援助、宣传、普及和法制教育。省人民检察院发动干部、公务员捐款维修、改造桂风山区同文乡卫生站,向新祺山区贫困乡镇赠送礼物;本单位干部、公务员捐款支持扶贫基金、感恩基金;为破旧的茅草房、竹屋和特别困难儿童清理房屋,捐款数千万越南盾。

近年来,乂安省人民检察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打击犯罪、维护全省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继续按照2013年《宪法》、2014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党关于司法改革的决议,履行好职责,今后一个时期,乂安省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继续严格落实党和国会关于打击犯罪的各项指示和决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2017年工作指示、乂安省委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关于2015-2020年任期的决议以及2015年生效的司法法规和法律。重点是提出在有限专业阶段落实“突破”内容的具体措施;特别是采取措施防止不公正、错误和遗漏;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提高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质量;依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工作;提高信访、抗诉和克服违法行为的效率和质量。

Lãnh đạo Viện Kiểm sát nhân dân tỉnh trao quà gia đình chính sách ở Tân Kỳ.
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向新祺政策家庭赠送礼物。

第二,两级人民检察院继续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发挥检察长作用和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2014年3月13日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部门纪律、公务员纪律和内部秩序”的第05/CT-VKSTC-TTr号指示、乂安省委2013年12月3日关于加强本省机关单位纪律和行政秩序的第17-CT/TU号指示、政府总理2016年9月5日关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纪律和秩序的第26/CT-TTg号指示,加强纪律和秩序。

三、加强各级党委对业务工作的领导,有效落实本部门和地方政治任务;继续超额完成第63/2013/QH13号决议、第111/2015/QH13号决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是采取措施打击冤假错案,加强对罪犯和违法者的依法审判,加强司法活动的法制性。

四是积极参与制度建设、法规建设,提高行业电子新闻网站运行质量,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推动信息技术指数在管理、指导和运行中的应用。

五、经常性做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继续推进廉洁强检行业竞赛运动,广泛响应“学习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活动,认真贯彻胡志明主席对检察行业干部“公道、正直、客观、慎重、谦虚”的教导;根据越共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

孙天芳博士

(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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