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项目管理以应对进展缓慢
(Baonghean) - 大量“搁置”和进展缓慢的项目造成了诸多后果,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投资环境,浪费了土地资源,引发了公众的愤怒。当务之急是找到一个果断的解决方案,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向投资者颁发投资证书前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核实投资者的财务能力,但目前对投资者财务能力的核实工作还存在不足,与投资者的实际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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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 Nghi Hoa 坊(Cua Lo 镇)的 Song Hong 度假村项目已成为近 10 年的牛场。 |
根据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投资者只需证明其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15%至20%即可实施项目,其余资金可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合法渠道筹集。同时,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对项目实施的资金能力和条件的审查,是基于投资者提供的记录和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投资者实际能力较弱,但看准投资趋势,投资项目众多,因此当市场、利率波动时,很难调动资金或改变投资策略和目标。荣市市委书记武越清同志表示:“确实有投资者遇到困难,但也存在企业不作为、拒绝落实投资、故意‘占地’、转让项目牟利的情况。此外,法律文件规定的投资程序仍然冗长,手续繁多,涉及多个不同的机构,这也影响了企业的进度和投资机会。”
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场地清理方面的问题,超过80%的项目进度落后,这让地方当局和投资者都感到疲惫不堪。造成上述情况的部分原因是土地、规划和补偿政策的不稳定,这些政策不断变化。许多法规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存在许多不同的解释,因此适用起来非常困难,尤其是在处理新旧政策过渡期间的补偿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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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 Cua Lo Palaza 项目位于 Cua Lo 镇中心的黄金地段,于 2008 年获得省人民委员会详细规划批准,目前仍空置。 |
同时,征地拆迁补偿价格规定变化较大,未能跟上形势发展和要求,导致项目不得不多次调整审批。投资者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不够紧密;各坊乡人民委员会在核实项目范围内土地来源方面进展缓慢……这也是导致民众抱怨、上访,不愿将项目用地移交实施的主要原因之一。
很多投资者将征地拆迁作为项目未能按时实施的原因。“公司推迟实施项目是由于客观原因,特别是与项目区有地户就补偿价格进行协商存在困难。公司承诺在6个月内(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完成补偿、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工作,为2017年5月1日开工创造条件。”宜富乡汽车服务中心项目(荣市)投资方南京建设投资股份公司负责人解释项目实施推迟的原因。
目前,该省有数百个项目进度落后,未能实施。然而,收回项目并不容易,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特别是2013年《土地法》第64条第1款第i点规定:“国家划拨或租赁用于实施投资项目的土地,自收到现场土地交付之日起,连续12个月未投入使用,或者土地使用进度比投资项目记录的进度落后24个月,投资者必须投入使用;如果土地没有投入使用,投资者可以延长24个月,并在此期间向国家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款项,以补偿项目实施延误期间的损失;延长期满后,如果投资者仍未投入使用土地,国家将收回土地,对土地和土地附着物无偿收回,除非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 |
因此,为了确保合规,必须与投资者明确约定未来办理的期限,并根据规定延长24个月。因此,许多投资者利用这些规定“规避法律”,不断要求项目延期。跨部门检查组的一位成员还表示:“有些项目来检查时,投资者在检查日期前几天才提出延期”,还存在投资者不配合的情况(缺席、不提供项目相关文件;不派工作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还有通过转移、改变用途等方式“规避”的情况)……
决心复苏,优先考虑潜在投资者
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纠正土地使用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省人民委员会已指示成立检查组,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问题;撤销进度落后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有计划地处理那些补偿和场地清理水平低、拖延时间长、引起民愤的项目,采取终止投资地点批准文件法律效力、撤销、取消收回和划拨土地、租赁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决定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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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理工大学项目40公顷土地上杂草丛生。 |
自2012年至今,省人民委员会成立了5个综合检查组,检查了271个项目。2016年,综合检查组和建设厅专门检查组共检查了86个项目。仅2016年,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会同有关厅局领导直接检查了荣市和门罗镇的23个项目,并颁发文件指示处理违规行为。迄今为止,我省对97个项目颁发了终止运营、吊销投资许可证、取消规划、吊销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决定,占检查项目数的35.79%。仅2016年,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吊销13个项目的决定;指示继续审查撤销10个项目,并责成有关厅局审查条件,决定延长其余项目的期限。
然而,为了与处境艰难的投资者共渡难关(经济衰退、房地产市场低迷、投资资金减少等),该省已延长了部分项目的建设进度,并要求投资者切实履行承诺。“对于资金困难但仍希望继续投资和实施项目的投资者,省人民委员会和计划投资厅始终关注并为企业创造投资合作条件。未来,计划投资厅将与地方政府协调,对长期获得许可但尚未开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制定撤销计划;对于仍在建设但面临资金困难的项目,将进行更合理的调整或提供解决方案,以支持企业。”计划投资厅厅长阮文度表示。
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黛同志表示:“省人民委员会的指导思想是坚决取消进度落后、未实施的项目,并考虑有条件延期。特别是,要求投资者缴纳投资保证金,向政府承诺,展示资金能力,并为剩余项目提供资金筹措计划。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提出的关键解决方案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突出重点,而不是大手大脚、铺天盖地地招商引资。” |
可以说,政府的处理方式合理,旨在支持并创造条件,帮助投资者尽快实施项目,从而促进本省发展。然而,如果处理时间延长,可能会引起民众不满,并可能影响其他投资者的投资机会。因此,地方政府应与职能部门协调,积极审查进度落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未按规定实施的项目;根据具体标准对项目进行分类,并针对每类项目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方案;建议并提出更强有力的解决方案,以克服项目停滞不前的问题,收回土地,将其转让给其他更有效、更有潜力的项目,或将其移交给民众用于生产。同时,履行国家管理职能,密切监督和督促投资者按照协议(进度、实施资金等)实施项目;自获得投资许可证(或投资决策、规划批准)之日起履行对国家的财政义务,并划拨土地……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任武维越表示:“为克服规划搁置的局面,关键在于对项目进行评估,加强财务能力评估,在颁发投资许可证之前审查并确定投资者的资质。这是在确保投资环境的同时,最有效、成本最低的措施。另一方面,对于国家划拨土地、租赁土地和允许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应采取措施,为投资项目落实提供资金保障,以‘在区域内实施项目期间对企业起到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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