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指导洪灾后环境卫生和疾病预防工作
(Baonghean.vn)- 卫生局局长要求医疗单位在暴风雨和洪水过后开展环境卫生活动,确保在洪水退去后清理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彻底处理疾病爆发。
9月27日,义安省卫生厅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县、镇和荣市医疗中心发出第3057/SYT-NVY号关于做好洪灾后医疗卫生工作的批示。
卫生局局长要求各区、镇和荣市的医疗中心指导地方领导开展暴雨和洪水后的环境卫生活动,确保洪水退去后立即清理环境;组织收集粪便和动物尸体;埋葬动物尸体时使用石灰粉或消毒剂进行处理,避免爆发流行病和传染病;在高风险地区喷洒化学药剂杀死带病昆虫。

支持提供环境消毒剂,指导人们按照卫生部的指示,在暴雨和洪水影响地区使用氯胺B、Aquatabs或其他消毒剂对井水和生活用水进行清洁和消毒。
主动评估暴雨洪涝地区疫情风险,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部署疫情防控预案;组织开展监测,及时发现、彻底处置疫情,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暴雨洪涝地区发生疫情;及时派出机动防疫队伍支援疫情报告调查。
继续组织宣传,指导暴雨洪涝灾害易发地区群众按照媒体发布的暴雨洪涝灾害后防疫措施建议,落实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死畜处理等卫生措施。
确保疫区传染病防控的人力资源、药品、化学品、物资、设备和设施充足;准备好足够数量的药品、物资、化学品和防疫设备,随时应对疫情。
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必须紧急制定暴风雨和洪水灾害中的患者护理和治疗计划,并随时准备实施,以免延误向其机构内的人们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并部署计划以保护有洪水风险地区的医疗设施。
确保群众基本药品供应充足,及时补充自然灾害发生时药品、化学品和物资储备,避免被动、猝不及防,不中断群众抢救治疗工作。
建立应对暴雨洪涝灾害机动队,确保人力资源,配备充足的药品、化学品、物资、设备、设施和手段,随时准备在情况发生时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机动应急,为当地受灾群众提供医疗救治。
食品安全卫生局会同各部门、各分局、各地方、各职能单位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特别是畜禽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防止污染、劣质食品在全省流通。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履行组织实施的职责,指导、督促、支持各单位在2023年汛期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活动;通过大众媒体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宣传指导群众落实个人卫生、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
此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发出指示,要求各区、市、镇医疗机构确保雨季饮用水清洁、环境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