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诈骗团伙37名被告开庭第二天:揭秘冒充国家机关、远程“引诱”受害人的伎俩
一审进入第二天,37名被告人利用网络高科技手段诈骗侵占财产案一审开庭,在合议庭与被告人的质询过程中,诈骗分子的诸多诡计和伎俩被揭露。
专业诈骗组织
2021年至2023年,通过社交网络、熟人、朋友、亲戚介绍柬埔寨“轻松工作,高薪”等方式,对象前往柬埔寨工作柬埔寨的诈骗公司一家是台湾人所有的公司,另一家是越南人 Le Minh Dung(目前在逃)所有的诈骗公司。
这些诈骗公司在构建严密的场景、像企业一样组织运作、向对象分配任务、冒充国家机构、打电话操纵受害者心理以侵占资产时,都会使用同样的伎俩。
审讯中,审判长叫被告人逐一作答,操作手法、指派任务引诱“猎物”、诈骗成功后佣金分成比例等,被告人都回答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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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这些人从越南经木排国际边境口岸(西宁省)进入柬埔寨后,受雇于A Tho(台湾人,具体背景不详)并承诺高薪工作。该公司在柬埔寨柴桢省巴域镇(靠近边境口岸)租用了办公地点,并建立了机器和网络系统,进行诈骗活动,盗取越南人的财产。
该公司组织架构为公司老板(A Tho);台湾受访者为经理、技术人员(简称PC)、会计;越南受访者为翻译,员工分为D1、D2、D3组(简称D)。员工入职时,公司会发放手机和一份越南公民名单,其中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个人信息。在研究了伪造文件后,受访者开始实施诈骗。根据员工的能力,他们将被分配到D1、D2、D3组。
其中,D1团伙规模最大,负责假冒各部门、分支机构、网络运营商、电力公司等员工,拨打电话告知对方电话号码被锁定、电力合同终止或个人信息涉嫌犯罪。受害者落网后,D1会引导受害者前往独立空间,例如私人房间、酒店……然后,D1会将电话和包含受害者信息的纸条直接转交给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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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组是经验更丰富、从事诈骗活动时间更长的人,他们深受公司老板的信任,扮演调查员、值班人员、团队领导等角色,深度挖掘个人和财务信息,制造混乱和恐惧。根据受害者所属的群体:老年人(担心名誉受损)、工人(担心被捕)、企业主(担心资产被冻结)……D2 会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沟通方式。如果受害者有经济能力,D2 会将案件“移交”给上级。
D3团伙由经验丰富的D2组成,他们长期从事诈骗活动。通常由两名D3成员合作,操纵受害者心理,实施挪用财产的操作。当受害者与D3连接后,他们会扮演检察官、金融监察员……通过指示受害者提供密码、OTP码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等方式,直接挪用资金。
心理操纵和受害者钱财诈骗
诈骗分子常常利用受害者对法律的恐惧、对名誉的恐惧或对失去财产的恐惧来控制其行为。此外,第一天的工作指导文件还包含对话和应对场景。诈骗对象还会通过视频应用程序伪造警察和检察官的图像,发送虚假的“逮捕决定”以增加可信度。每成功一次诈骗,D1 将获得 4% 的佣金,D2 和 D3 将获得所涉金额 5.5% 的佣金。
诈骗受害者后,台湾PC(技术)主体将钱款转入多个越南银行账户(虚拟账户),以避免被当局追踪。每个月,诈骗公司老板除了支付员工工资外,还要支付员工的房租、伙食、差旅费……以及诸多其他费用,以维持公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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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该公司每天下午6:30(周日除外)都会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并表彰成功骗取他人钱财的人员。公司所有成员都会参加会议。首先,公司老板、翻译、D1、D2、D3会聚集在一个房间里,表彰当天成功骗取他人钱财的人员。根据人员所属的D2或D3,该人员汇报:“今天 D1。25D2.4 D3.2 诈骗12亿越南盾”、“D1.15 赌注正在加注”、“D1.3 赌注已死”然后,分头到各个房间学习讲稿,听录音积累经验。会议期间,员工们分享自身在诈骗中的经验,以及与受害人沟通的技巧、说法和措辞,以提高诈骗效率;从诈骗交易中吸取教训,避免出现“死单”(受害人醒悟,不再受骗)。
利用上述场景和手段,2023年7月9日,A Tho公司诈骗团伙成员从旅居捷克的越南人HVN先生手中骗取了23亿越南盾以上;2023年10月6日,从居住在太和市光前坊(现西孝坊)的TMA先生手中骗取了1.6亿越南盾;2023年10月23日至28日,从居住在荣市雄福坊(现长荣坊)的PTP女士手中骗取了30亿越南盾以上。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日,嫌疑人将资金从A Tho公司转移到Le Minh Dung的公司后,从居住在庆和省的VTD女士手中骗取并侵占了总额超过35亿越南盾。
上述伎俩表明,高科技犯罪分子已将其犯罪活动升级为“工业化”模式,系统化分工,运用技术和心理手段侵占资产。因此,人们需要对声称来自国家机构的电话保持绝对警惕,不要在电话中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账户和一次性密码,并在发现可疑迹象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