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对普通教育机构教科书遴选活动支出水平的评论
(Baonghean.vn)- 会议对规范全省普通教育机构组织选用教科书经费内容和经费标准的决议草案提出意见,高度同意,并认为该决议的颁布符合国家预算法的规定,符合实际需要。
10月5日,省人民议会文化社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提交省人民议会即将召开的专题会议的决议草案。
出席活动的有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同志,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同志,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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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图片:Thanh Le |
会议开始时,省文化社会委员会和省人民议会批准了关于规范全省普通教育机构组织选用教科书的内容和经费标准的决议草案。
根据草案,申请主体为各教育管理机构(省教培局,各区、市、镇教培局);省内普通教育机构;省级和基层教材遴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
该决议旨在根据教育培训部2020年8月26日第25/2020/TT-BGDĐT号通知关于普通教育机构教科书选用的规定,统一义安省普通教育教科书选用任务的内容、科目和具体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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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同志就决议草案发表意见。图片:Thanh Le |
据此,具体内容和支出水平如下:
(1)根据教育培训部通知和省级文件中关于教师参与普通教育院校教科书编写工作规定的教科书编写标准,对所负责专业领域科目进行研究、讨论、评估和编写教科书的费用:每人每期每科目6万越南盾。编写时间不超过6期。
(2)分会根据专业机构推荐的教材清单,组织召开会议,评估并遴选各学科的教材。组长:128,000越南盾/人/期。副组长、组员、秘书:96,000越南盾/人/期。
(3)理事会支部履行考核任务,主席:16万越南盾/人/届;副主席、委员、秘书:12万越南盾/人/届;最长不超过16届。
(4)支付出差津贴:按照乂安省人民议会2017年12月20日第197/2017/NQ号决议中规定的该省出差津贴及会议费用发放等级执行。
(五)执行任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办公用品、文件、通讯、场地租赁及其他费用):支出标准以发票、合法支出凭证为准,并在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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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i Van Thanh 副教授阐述了与会代表的观点。图片:Thanh Le |
实施经费:按照预算下放的年度拨给教育事业的资金来源;机关、单位的经费来源;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资助和支持;社会化资金来源、合法筹集的资金来源、法律规定的其他收入来源。
会议成员对规范全省普通教育院校组织选用教科书经费内容和经费标准的决议草案发表意见,高度赞同,认为该决议的出台符合国家预算法的规定,符合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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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段红武介绍与会代表就决议草案的讨论内容。图片:Thanh Le |
但意见也建议,需要考虑增加教育培训部、财政部等一些与此内容相关的决议、通知、指导性文件;同时,要明确各项要点和条款,确保规定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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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少数民族委员会主任罗氏金银同志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表示担忧,称这些项目仍然分散,且成效不彰。图片:Thanh Le |
在对《关于对乂安省2021-2025年和2022年阶段落实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中央预算投资资金发展计划的意见的决议》草案内容进行意见审议时,代表们认为,该决议草案内容详尽,紧跟中央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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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部副部长阮文长就与会代表感兴趣的投资项目安排内容进行讲解。图片:Thanh Le |
但为推动决议取得实效,有意见建议:应选择最薄弱、最紧迫的项目集中投资,避免分散和低效;重新调研奇山洪灾后形势,合理安排项目清单和资金来源;重新审查交通项目清单,确保与地区和全省各地同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