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义安省男子因在疫情期间非法带人过境被判刑
(Baonghean.vn)——看到丰厚的报酬,Lau Ba Chu(Ky Son)在疫情期间通过非官方渠道帮助他人偷渡,以躲避当局的追捕。
2020年12月14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进行审理。巴楚塔(1989年出生)在奇山县南坎乡长山村因疫情高峰期“组织他人非法出入境”罪名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由陈玉山首席大法官亲自审理。这是该院审理的第一起与防疫工作相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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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全景。摄影:An Quynh |
此前,2020年6月7日,老巴楚到奇山县南坎乡仙小村放牛时,遇见了杜春忠和一名叫普的不明身份男子,他们乘坐大巴前往奇山,并请求老巴楚带他们去老挝。老巴楚见工作简单,便开价350万/人。
当晚,老巴楚骑着摩托车,把杜春忠和一名叫Phu的男子送到老挝奇山县南坎乡仙小村和川圹省农黑县丁丹村的边境。到达后,老巴楚收了700万越南盾,并安排一名老挝人以160万老挝基普的价格来接他们。
2020 年 8 月 7 日,Dau Xuan Chung 继续打电话给 Lau Ba Chu,要求他带着 110 万老挝基普将他从老挝带到越南。2020 年 8 月 10 日 12 点左右,Chung 抵达老挝 Noong Het 县的汽车站返回越南,Lau Ba Chu 安排的一名老挝男子接他穿越老越边境。Chung 被 Lau Ba Xua(Lau Ba Chu 的弟弟)接走并带到 Nam Can。然后,Dau Xuan Chung 被 Lau Ba Chu 安排的一名男子接走,继续前往 Muong Xen 镇。当他到达 Truong Son 村尽头时,他被带到派出所接受非法入境调查。
人民检察院代表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对象正确、罪名正确、依法依规,在表达意见后,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2至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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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代表建议判处12至13个月有期徒刑。照片:安琼。 |
庭审中,法官小组认定,被告在当局未控制的情况下运送人员跨境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尤其是在政府正在实施多项措施预防和控制病毒传播的时候。大流行但被告人朱某因其在新农村建设和自然灾害中救灾救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受到政府表彰,故构成从轻处罚情节。合议庭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以“组织他人非法出入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二个月。至于朱某委托其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的老挝籍男子,由于其背景无法明确核实,故缺乏调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