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停止借调教师到教育培训部工作。
(Baonghean.vn)——这是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处理借调教师分配和享受津贴违规行为的最新指示之一。
2024年1月26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关于处理借调教师违规行为和享受津贴问题的第742/UBND-KT号文件。
此前,为落实内政部教育培训部2011年10月19日第47/2011/TTLT-BGDĐT-BNV号通知,指导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教育培训局,省县、镇、市人民委员会教育培训局的职能、任务、权限、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省人民委员会于2012年9月24日签发第6612/UBND-TH号批示,并予以实施。

2015年7月12日,第47号通函失效(已被2015年5月29日第11/2015/TTLT-BGD DT-BNV号通函取代)。因此,2012年9月24日第6612/UBND-TH号官方批示失效。
但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继续执行省人民委员会第6612号批示,对借调到教育培训厅工作的教师进行借调,并发放津贴。
基于上述现实情况,省督察厅通过2019年至2022年的督察工作,发现部分地方违反规定向被借调到县级教育培训局(包括黄梅镇、宜禄县、奇山县)工作的教师发放津贴。
继续落实2019年2月1日第800/UBND-KT号批示,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县人民委员会自行检查并审查地方资产管理和使用及预算是否遵守法律规定,重点检查对调任和转岗教师发放优惠津贴的情况。
根据检查结果,省人民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颁发了关于检查和处理借调教师和享受借调教师津贴违规行为的第263/UBND-KT号批示,并于2023年8月7日颁发了第584/UBND-KT号结论通知,责成各厅、部门、地方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但截至目前,上述情况尚未按照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认真落实。
彻底解决问题特殊任务针对县级教育培训部门借调教师发放津贴不当的问题,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
停止按第6612号批示将教师借调至县级教培局工作;所有借调至县级教培局工作的教师,一律退回借调前所在单位。
此外,应按照教育培训部2020年5月22日第12/2020/TT-BGDDT号通知的规定,抓紧制定县级教育培训局岗位计划,该通知规定了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教育培训局,各区、镇、省辖市、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教育培训局的职能、任务和权限;内政部长2022年12月30日第12/2022/TT-BGDDT号通知规定了领导和管理类、共享专业技能类、行政机关、组织中的支持和服务类公务员岗位以及共享专业职称岗位;公共服务单位的支持和服务以及教育和培训部长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发布的第 15/2023/TT-BGDDT 号通函,指导教育领域专业公务员的职位。
如果需要安排、加强、调动或者借调公务员到教育培训厅工作的,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应当研究制定方案,征求内务厅、教育培训厅的意见后决定实施。
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地方根据省、县两级检查机关的结论,严肃追回违规发放给县级教育培训厅借调教师的资金。
经审查,2021-2022年期间,19个县市(除门罗市和荣市外)借调和领取津贴的教师总数为281人,其中2021年借调143人,2022年借调138人。
过去两年,义安省违规发放的配额总额超过100亿越南盾。
尤其是支付金额较大的几个地方,如奇山市支付超过 18 亿越南盾,清章市支付超过 10 亿越南盾,归州市支付超过 11 亿越南盾,祥阳市支付超过 9.7 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