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要求领导干部严格预防和打击走私和假冒商品
尽管当局已积极介入处理问题,但义安省的走私和假冒商品问题仍然错综复杂,对合法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这一现实需要相关部门和地方当局继续同步部署解决方案,特别是从现在到年底。
处理多项违规行为
9月11日,乂安省公安局反腐败、经济、走私和环境犯罪侦查局牵头配合市场管理厅对位于兴原县兴西乡的PTN家庭企业(成立于1985年)进行检查,查获各类产自国外、来源不明的月饼17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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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9月9日,义安省公安局反腐败、经济犯罪、走私和环境犯罪调查局协同市场管理部门对位于荣市黎茂坊丁公庄街的一家儿童玩具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警方查获了近1.8万件中秋节儿童玩具,这些玩具均无发票或来源证明文件。目前,警方已将上述商品全部销毁。

最近,9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签署了一项决定,对位于荣市黎利街57号的HO发饰经营户处以行政处罚。该经营户的法定代表人是BTNQ女士(出生于1994年)。
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指出,何氏发饰经营户交易来源不明的商品,违法商品为价值1亿越南盾以上的化妆品(交易8212瓶皇家牌洗发水(600ml草本洗发水)和1503瓶皇家牌护发素(600ml草本洗发水),没有发票或能证明合法来源的文件,价值34002.5万越南盾)。
据此,HO发饰企业被罚款9000万越南盾。补救措施是强制销毁行政违法证据,即来源不明的货物。
根据第389号省指导委员会的报告,自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该部门共发现并处理了5,265起违法案件,起诉了1,044起案件/1,369名当事人,并为预算筹集了总计1800亿越南盾。
继续实施同步解决方案
根据政府、总理、国家指导委员会389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最近,省指导委员会389发布了多份文件,指导推动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商品,处理市场异常发展。
职能部门和地方认真抓好落实,同步推出从人员工作到直接打击走私、违禁品、假冒商品、贸易欺诈等多项同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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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中,犯罪嫌疑人的手段越来越高明,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违禁商品的斗争面临诸多困难:犯罪嫌疑人常常用虚假销售发票使走私货物合法化;使用假发票,多次轮换发票;少量运输货物,伪装成其他货物藏匿在自制的卡车车厢和车厢内,以逃避当局的检查和控制。
此外,这些人还常常利用人们知识缺乏、收入低等特点,通过流动售卖车把假冒伪劣商品运到农村、山区、边远地区进行销售。
利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通过电商平台、Facebook、Zalo等社交网络账号进行侵权商品交易、商业欺诈等行为,给执法部门追踪、准确确定实际地址、依法进行检查管控带来诸多困难。
而目前打击走私和商业诈骗的宣传动员工作还停留在形式,在社会层面的普及程度不够。部分消费者存在贪图便宜的心理,无法辨别真假,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这也严重影响了市场对假冒伪劣商品的防范和打击。

义安省市场管理厅副厅长阮鸿峰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有效落实各职能部门(警察、边防、海关、市场管理、林业、工贸、卫生等)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规定,通过加强地方管理,提高打击走私和假冒商品的有效性;掌握市场动态,查明各地方各类走私、违禁和假冒商品经营主体的手段和手段。此外,要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制定打击计划,积极部署力量,采取专业措施进行检查、监督和处理。”
对于电商经营活动,特别是通过Facebook、Zalo等社交网络进行的销售活动,需要部署同步解决方案进行专业化运营,准确识别出该地区利用电商进行假冒伪劣商品交易主体的地址,以便及时处理。
此外,还将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鼓励人们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组织个体工商户、商业机构和企业签订在该地区不生产、不经营、不协助走私、假冒和违禁商品的承诺书。
389指导委员会还将指导职能部门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密切配合,共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同时,指导和引导消费者选择地址清晰的商店,并使用软件查询商品条形码来源,以识别商品真伪。如发现商店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便预防和处理。
9月19日下午,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在与389国家指导委员会代表团举行工作会议上强调,在提高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的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工作质量,特别是电子商务等新领域的专业素质的同时,省人民委员会将追究各政府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为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猖獗,是责任不清、打击力度不够、违法行为发现和处理速度慢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