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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在安排和精简机构时不会影响人民和企业行政程序的执行。

德勇 March 7, 2025 15:39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一份关于为人民和企业实施行政程序的文件,要求各局长、部门、行业和单位负责人指导行政程序的实施,确保稳定性、连续性、顺畅性和效率,不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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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2月例会现场。图片来源:Thanh Duy

按照政府总理2025年2月27日第219/TTg-KSTT号批示,关于在组织机构调整和精简过程中落实人民和企业行政程序,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厅局长、各行业、领域负责人;各县、镇、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重点抓好下列内容:

- 关于修改规章、公布和公开行政程序:

根据省人民议会2025年2月25日第07/NQ-HDND号决议关于设立省人民委员会专门机构而设立的部门、分支机构:

- 尽快审查法律文件中有关行政程序(AP)的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或省人民委员会颁布法律文件,修改、补充或废止因接受新职能、任务、权限而需​​要调整AP规定的法律文件。在等待上述法律文件修改、补充期间,各主管机关和承担执行AP职能、任务、权限的人员要依据国会2025年2月19日第190/2025/QH15号决议关于处理国家机构安排若干问题(第190/2025/QH15号决议)第13条第3款的规定,指导、组织AP的执行,确保连续、顺畅、高效、不间断;

- 尽快审查管理权限内的行政程序,同时制定因组织机构合并或精简而需要调整的领域的行政程序(包括县级权限内的行政程序)的内部程序和电子程序,并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公布批准。2025年3月12日之前。

- 关于受理和办理行政手续:

- 新设立的专门机构,按照第190/2025/QH15号决议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负责接收和办理行政手续,具体如下:

+ 组织实施行政程序,确保稳定、连续、顺畅、高效,不中断;

+ 不要求个人或组织重新提交已提交的文件;不重新执行安排前已执行的行政程序中的步骤;

+ 在乂安省报纸、省广播电视台、省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电子信息门户网站/页面上发布有关行政手续执行主管机关和职位变更的公告;

+ 国家机构改组前由主管机关、职务颁发或者核发的、尚未失效或者有效期未届满的文件、证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继续适用,直至失效或者由承担其职能、任务和权力的机关、职务或者主管机关、个人修改、补充、更换、废止、取消或者撤销为止;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要求办理签发、变更国家机构改组前主管机关和岗位已经颁发的文件的手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 完成机关、单位行政程序控制联络人员名单并送交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3月11日之前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作出承认重点官员的决定;

+ 完成派驻省行政服务中心(中心)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并按规定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名单。派驻中心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必须具备专业资格和信息技术知识,以满足接待和指导组织和个人办理行政手续的要求。完成时间:2025年3月15日之前;

——省级各厅、分局、部门、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继续按照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的方向推动机关单位行政程序改革,在运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推动行政程序受理跨越行政界限;在中心和各级一站式服务窗口受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记录、文件和行政程序处理结果的数字化。

- 关于行政手续办理信息系统:

- 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指导省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 按照职责主动调整、不断升级省行政手续信息系统,确保信息、数据的传承、安全、保障和行政手续的连续、顺畅、有效、不间断的受理和办理;

+根据新机关或单位的代码集调整行政程序解决文件代码;按规定使用行政程序解决信息系统的统一域名;根据政府总理2021年10月11日第31/2021/QD-TTg号关于公布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和省级行政程序解决信息系统管理、运行和利用条例的决定第6条、第50条的规定,更新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的共享数据类别。竣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之前

——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督促组织机构改组、精简后有关人民企业行政手续问题的落实情况;及时汇总并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权限以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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