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对不配合跨部门检查组的渔船船主进行提醒和处罚。
(Baonghean.vn)据越南义安省日报报道,义安省综合执法队在检查马特岛附近海域时发现,一艘由居住在清化省光昌县的黄文民先生驾驶、牌照为TH-91674-TS的渔船违反了法律,但拒绝配合执法,没有将船拖上岸处理。
事件发生4天后,通过连线宣传动员渔业和渔业控制部以及乂安省和清化省2个地方的边防部队,5月17日上午,渔船(牌照为TH-91674-TS)的船主,黄文M先生(1992年出生),来自清化省广昌县广安乡,前往Cua Lo边防站与乂安省跨学科代表团进行工作。

在此,检查组成员重申了渔船船主的违法行为,从而继续宣传和提醒船主对船长特别是黄文先生以及全体渔民在水产资源保护方面的态度和守法意识;政府在保护水产资源方面的新要求和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在海上航线和海域。

此前,在海上试验中,义安跨学科代表团根据第42/2019/ND-CP号法令,发现该渔船存在违反渔业开采规定的迹象,因此进行了行政程序检查,并邀请船东和船长到工作组的船上进行工作。
代表团在检查船东提交的文件的基础上,分析并澄清了多项违规和缺陷,但船东不予配合,未在纪要上签字,并留下多项与渔船有关的文件,跳海游向自己的船只。

当有关部门要求拖船并带回库阿罗港处理时,船主却以船舶搁浅为由拒绝拖船返回岸边。针对此事,跨部门小组立即向上级汇报,征求意见;同时,计划整理案卷,移送清化省有关部门处理。

5月17日上午,经劝说、规劝,渔船船主承认其不配合行为是错误的,其反应是由于自身认识不足造成的。目前,该渔船船主已认识到错误,自愿接受处罚;同时承诺在捕鱼时严格遵守规定和程序。根据第42/2019/ND-CP号法令,工作组已起草笔录,报请边防站指挥部作出处罚决定,对3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为1650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