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7 艘渔船因违反沿海开发和捕鱼规定被罚款 3500 万越南盾
(Baonghean.vn)- 6月8日至10日,义安省综合执法小组在拉琼渔港南部至马岛地区、鸿谷岛南部与河静海交界处开展了海岸巡查。3天内,执法小组发现并处罚了7艘违规船只。
T
![]() |
工作组走访渔民的渔船进行宣传,同时建议渔民如发现任何非法捕鱼活动,应立即通过热线向边防站或渔业部门举报。图片:NH |
6月8日,代表团根据第42/2019/ND-CP号法令第27条第3款规定,对甸玉乡阮文玉船牌号NA-90218-TS的船只和甸州乡邓文水船牌号NA-80029-TS的船只因使用渔具妨碍合法捕捞而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各为500万越南盾。
演州县演碧乡渔民杜陈兴驾驶的NA-0046-TS渔船,因在捕捞水产资源时未配备齐全的安全设备,被罚款1000万越南盾。
![]() |
在演洲岛海域船上检查捕鱼文件。图片:Thanh Luan |
6月9日至10日,该代表团对位于田兴乡1村的陈文平先生的船牌号为NA-0799-TS的渔船处以750万越南盾的罚款,原因是该船使用非法渔具妨碍沿海合法捕鱼活动;对位于田玉乡的武文盆先生的船牌号为NA2981-TS的渔船处以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位于田玉乡同禄乡的陈文元先生的船牌号为NA1917-TS的渔船处以250万越南盾的罚款,原因是该船非法丢弃渔具。
目前,该代表团正在对清化渔民的渔船(船牌号为 TH-91571-TS)进行罚款,原因是该渔船在乂安省沿海水域捕鱼,并且登记了错误的船牌。
![]() |
检查并拖带一艘违反沿海拖网捕鱼法的渔船。图片:Thanh Luan |
上述渔船船主主要违反了第42/2019/ND-CP号法令第27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在自然水域非法丢弃渔具,或丢弃渔具妨碍个人和组织在沿海水域合法捕捞活动。但由于情节较轻且渔民是首次违法,因此代表团仅处以最低罚款。
![]() |
渔民在沿岸捕捞的海鲜主要是生活在海底的螺蛳和蛤蜊。这些海鲜的经济价值不高,但由于捕捞方式具有破坏性,对环境和沿海水生资源造成了很大影响。图片:阮海 |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9年10月31日第628/KH-UBND号计划,2010年5月8日,义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颁布了一项计划,成立了一个跨学科小组,负责检查和纠正沿海开发和渔业活动。预计从2020年5月到10月,该小组将进行6次检查和监督。这是第二次检查,该小组将工作至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