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积极配合打击拖欠社会保险金的行为

哈连 December 16, 2019 10:32

(宝安)——2019年11月21日,义安省法院、检察院、警察和社会保险跨部门委员会一致发布了关于执行《刑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会议2019年8月15日第05/2019/NQ-HDTP号决议的跨部门结论通知第2837/TB-LN号。

因此,跨部门委员会就两项基本内容达成一致:一是落实2015年《刑法典》的措施,二是第05/2019/NQ-HDTP号决议,三是明确各部门在执行这两份文件中相关法规方面的责任。具体而言:

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三组解决方案。

加强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传播,第 05/2019/NQ-HDTP 号决议,以提高机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拖欠和逃避雇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雇主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情况;

宣传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的流动宣传游行。照片由 Thanh Chung 提供。
各部门应在其职责范围、职能和任务范围内,根据《刑法》和第 05/2019/NQ-HDTP 号决议的规定,积极主动地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和失业保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自 2019 年第四季度起,对《刑法》第 214 条关于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欺诈、第 215 条关于医疗保险欺诈以及第 216 条关于雇员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金的犯罪行为,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提出建议、进行调查、起诉和审判。

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并为其分配具体责任。

为了有效部署各类解决方案并实现既定目标,跨部门部门已要求各部门根据其分配的职能和任务,部署以下关键任务:

省级社会保险报告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特别是省内信息和通信机构,宣传和推广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214、215、216条;第05/2019/NQ-HDTP号决议;根据拖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名单,审查并分类:因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无力支付的单位;有支付能力但拖欠的单位;挪用员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的单位……针对每类单位,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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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a Lo Town 社会保险审查并指导人们参与社会保险。照片由 Duc Anh 提供
对2018年和2019年因违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但未遵守规定、继续违法,并有《刑法》第216条规定的犯罪迹象的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按规定建立档案,向省级公安机关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起诉建议,以便依法进行审查和处理。

指示省社会保险和区社会保险的专门部门积极协调,就行业运营过程中发现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和检察机关提供信息和文件。必要时,可根据要求指派人员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专业部门协调,对保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分类、调查和处理;邀请省公安机关代表参加由省社会保险局局长设立的专门检查组,对劳动用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检查。


省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在荣市雄勇坊向居民宣传社会保险和自愿保险。照片由 Thanh Chung 提供。
省警察及时与省社会保险局协调,通报义安省内发生的保险业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与保险业相关的违法行为,以便省社会保险局在省、区两级社会保险领域采取预防措施;指示省公安机关和区公安机关相关专业部门依法接收、分类和处理社会保险机构移交的有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领域的举报、犯罪报告和起诉建议;指示省公安机关与省社会保险局协调,对可能存在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用工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审查和分类,以便主动打击、调查、预防、发现和及时处理;派遣人员参与省社会保险局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迹象的用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检查和调查;指示社会保险机构收集记录、文件和证据,建立档案,以便依法提起诉讼;协调并指示社会保险机构审查因违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但仍不遵守规定并继续重复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对于有犯罪迹象的单位,必须建立档案,以便依法处理。

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社会保险局协调,指示专业部门和区级人民检察院提供义安省保险业发生的违法犯罪及其他与保险业相关的违法行为的信息,以便社会保险机构在保险业内采取预防措施。定期与省社会保险局密切协调,及时接收和分类举报和犯罪报告,并建议对《刑法》第214、215、216条规定的行为提起诉讼,并采取措施依法处理或移送侦查机关处理;与省社会保险局协调交流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刑法》第214、215、216条规定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指示区级检察院积极与区级社会保险单位密切协调,及时处理辖区内保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软件系统定期更新社会保险参与者的信息。照片由 Duc Anh 提供。
省人民法院指示省级人民法院和区级人民法院下属专门法院迅速、严格、依法审理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有关的犯罪案件。通过审理此类案件,邀请媒体机构参与宣传,提高个人和组织遵守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法律,特别是《刑法》和第05/2019/NQ-HDTP号决议相关规定的意识。通过案件审理,鼓励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提出建议,以弥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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