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关于加强春节前后安全秩序的批示
在部署具体任务的基础上,批示还明确指出,对治安秩序形势严峻、犯罪案件复杂化、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案件增多、燃放烟花爆竹频发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考虑处理有关机关、单位、集体和个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1月30日第47/CD-UBND号批示关于加强全省2025年春节前、春节期间和春节后安全保卫工作,其中指出:为继续维护安全、秩序和社会稳定,绝对保障2025年春节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安全,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服务各级党代会、迎接党的十四大和2025年举行的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创造条件,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省级部门、部门和组织负责人;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重点指导有效落实以下内容:

继续注重指导认真有效落实中央、公安部、省委、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关于保障本地区安全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文件。主动出台文件,指导提升全系统政治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打赢2025年春节前、春节中、春节后打击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秩序的攻坚战。
有效落实各项计划和措施,绝对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代表团活动、在当地举行的国际会议的安全;确保2024年圣诞节、除夕、2025年农历新年、春节等节日的安全。
指导、督促和关注妥善解决2025年春节期间社会治安问题、社会矛盾特别是涉及土地、环境、制度政策执行、劳动关系、信访、罢工停工等问题,防止引发复杂事件。
认真落实省委2024年11月15日第3081-CV/TU号批示关于加大打击2025年农历新年前夕及期间燃放爆竹违法行为力度;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9月30日第742/KH-UBND号计划关于防止2025年农历新年前夕、春节期间及后燃放爆竹违法行为。
加强宣传和法制教育,动员人们积极配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和各政治、社会组织……配合开展宣传、普及和法制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参与维护国家安全”运动,在基层树立和推广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先进典型和范例;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侦查和举报犯罪,采取有效形式,符合实际情况。

信息传媒厅、省广播电视台、乂安报社指导、配合地方通讯社、报社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不良行为、阴谋破坏伎俩;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打黑除恶斗争成果,对打黑除恶斗争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在社会产生辐射作用……
区、乡人民委员会对职能部门、组织、工会和个人进行指导和具体任务分配,要求他们依法严格管理本地区各类人员,特别是吸毒人员、非法毒品使用者、精神病患者、吸毒者、精神病患者或有精神病史者……,预防犯罪和违法行为。管理和帮助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有条件提前释放人员返回原籍、重新融入社会、不再犯罪……
重点打击和制止春节期间发生的各类犯罪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公安机关主动掌握、预测、及时发现、打击、防止和挫败敌对、反动、反对势力的一切破坏活动,指导及时有效解决利用罢工、请愿等扰乱基层安全秩序的活动。

重点打击和打击春节期间出现的各类犯罪,特别是“黑信用”、“保护主义”、讨债、雇工讨债等犯罪;流动犯罪团伙、抢劫团伙、抢夺团伙、敲诈勒索、盗窃、利用高科技诈骗、侵占财产犯罪、赌博等犯罪;铲除毒品犯罪团伙和犯罪热点;打击职务、经济、环境违法犯罪等。
提高国家安全秩序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特别是预防和打击与武器、爆炸物、辅助工具和烟花爆竹有关的犯罪和违法行为;有效部署解决方案,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2025年农历新年和春节前后的防火和灭火工作……
省边防指挥部有效落实措施,确保边境地区安全秩序,预防和打击犯罪和违法行为,特别是毒品犯罪、走私和贩卖人口犯罪;宣传并动员人民积极发现和举报犯罪行为。
省市场管理厅、省海关厅配合有关部门在2025年农历新年期间加大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劣质商品等活动的力度。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配合省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有效接收、处理犯罪举报、检举,做好检举、侦查、起诉、审判工作,防止冤假错案、冤假错案、漏案漏案,选取典型案件依法起诉、严格审判,服务于预防和震慑犯罪工作。
各省级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政治组织根据各自职责任务,指导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部署防范措施,有效打击辖区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春节期间多发的犯罪活动。积极检查、发现并弥补各领域国家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不让不良分子有机可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根据本通告内容,发出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辖区内安全有序运行。结合实际情况,指导本组织在辖区内开展高水平安全保卫战,在全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批示中明确指出,对任何单位、地方缺乏重视和指导,导致治安秩序状况恶化、犯罪案件复杂化、交通事故、火灾增多以及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等事件频发的,省人民委员会将依法依规研究处理相关机关、单位、集体和个人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