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将提交一项政策,以支持不再参与基层治安维护工作的兼职乡镇警察。
11月26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审议了提交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2026年任期)的文件内容。

出席工作会议的同志有:阮南定同志——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如魁同志——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
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范清忠同志主持指导了会议。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和越南祖国阵线乂安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以及起草机构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
2023年11月28日,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基层维护治安力量参与法》,该法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这是群众力量之一,以村庄和居民团体为单位组织起来,作为支持公社警察的核心力量,协助同级人民委员会维护安全秩序,并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群众运动。

根据法律规定,这支部队有6项任务,包括:支持对安全和秩序的理解;支持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群众运动;支持防火、灭火、救援;支持社会秩序的行政管理;支持对违反法律并居住在该设施内的人员进行动员和教育;支持巡逻以确保安全、秩序和交通安全;在动员时执行安全和秩序保护任务。
为落实《基层治安维护力量参与法》,全省在民防部队、兼职乡镇警察、原民防队队长、副队长等人员的基础上,组建了3797支治安维护队伍,共计11424人。
启动仪式参与基层安全秩序维护的部队省级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上午在荣市胡志明广场举行。

据省公安厅统计,义安省有至少786名多余的兼职乡镇警察、民防人员、民防队队长和副队长无法全部招入基层治安维护队伍。
此外,自2024年7月1日起,基层治安维护部队参与治安维护工作后,部分人员不再需要继续参与治安维护工作,具体如下:52名兼职乡镇警察;12名人民保护委员会主任、副主任;52名人民保护队队员;4310名民防队队长、副队长。

今天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审议了关于颁布政策支持不再参与基层治安维护工作的兼职乡镇警察的决议草案。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提议,对于连续工作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兼职乡镇警察,将一次性发放遣散费,每工作一年按1.5个月的现行津贴计算;对于工作年限不足15年的兼职乡镇警察,将一次性发放遣散费,每工作一年按1个月的现行津贴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个月。
今天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规范基层治安维护力量保障行动条件开支水平的决议草案,其中包括:提供制服、徽章、标志、标牌、证书的费用;培训、演练、比赛、初评和终评、组织模仿活动和奖励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是必要且有法律依据的。
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审议了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工作报告和2025年工作方向,内容涵盖以下方面:行政改革;保障交通安全;打击和预防犯罪违法行为;反腐败防治成果;接待市民、处理市民投诉和举报。同时,法制委员会还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和省民事判决执行厅2024年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