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将提出一项政策,支持不再参加基层安全和秩序维护部队的兼职公安民警。
11月26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审议了提交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期2021年至2026年)的内容。

参加工作会议的同志有: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
省人民议会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范青忠同志主持并指导会议。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乂安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以及各起草机关领导出席会议。
2023年11月28日,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基层维护安全秩序力量法》,该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支群众力量,部署在村庄和居民小组,作为支援乡级警察队伍的核心,协助同级人民委员会维护安全秩序,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群众运动。

根据法律规定,该部队肩负6项任务,包括:支持对安全和秩序的认识;支持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群众运动;支持防火、灭火和救援;支持社会治安的行政管理;支持对设施内违法人员的动员和教育;支持巡逻,确保安全、秩序和交通安全;在动员起来时执行安全和秩序保护任务。
贯彻落实《基层治安保卫力量法》,全省在民防部队、兼职公安民警、原民防队队长、副队长等人员基础上,组建治安保卫队3797支、11424人。
启动仪式参与维护基层安全秩序的力量省级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上午在荣市胡志明广场举行。

据省警察局透露,义安省兼职乡警、民防、民防队长、副队长过剩、无法全部招收进维护基层安全秩序的队伍的人数至少有786人。
此外,自2024年7月1日起,基层治安保卫部队投入使用后,部分人员不再需要继续参加治安保卫队,具体为:兼职乡镇民警52人;人民保卫委员会正、副主任12人;人民保卫队队员52人;民防队队长、副队长4310人。

今天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审议了关于颁布对不再参加基层治安保卫部队的兼职乡镇警察给予支持政策的决议草案。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建议,对于兼职乡警,连续工作时间15年以上的,将获得一次性离职补助,每工作一年计算1.5个月的现行津贴;对于工作时间不足15年的,将获得一次性离职补助,每工作一年计算1个月的现行津贴,最高不超过10个月。
今天上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还审议了关于规范基层维护安全秩序力量工作条件经费支出的决议草案,其中:提供制服、徽章、标志、标志、证书的费用;训练、排练、比赛、期中总结、期末总结、组织竞赛活动和奖励的费用是必要的,有法律依据。
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听取了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方向,其中涉及行政改革、保障交通安全、打击和预防犯罪及违法行为、预防和控制腐败成果、接待公民、处理公民投诉和检举等工作。同时,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省民事判决执行厅关于2024年本部门工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