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开垦土地,开展 215 个新项目和工程。
(Baonghean.vn)——7 月 5 日上午,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即将在即将召开的第六届省人民议会会议上提交的一系列决议草案,并介绍了这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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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黎鸿荣主持检查。省人民议会副主席、省委常委高氏显、省委委员黄越阳、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以及各相关部门领导代表也出席了检查。图片:明志 |
根据该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规定的批准需要收回土地的工程和项目清单的决议草案,需要收回土地总面积为844.5公顷,以实施215个工程和投资项目。
会议上,参加审议的代表们基本同意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的需要收回土地的工程项目清单,但也对土地收回的决定权限和一些没有确保完整程序文件或未经省委常委会批准,但仍被列入提交的需要收回土地决定的工程项目清单提出了一些疑问。
也有代表提出,对于功能多样的城市项目,例如包含学校、幼儿园、商业、住宅、游泳池等,项目内各建设项目的土地回收比例应如何划分,才能使补偿、拆迁政策的执行既规范,又不至于过于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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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黄越阳强调,拟定的土地恢复工程和项目清单必须确保不违反已批准的规划。图片:明志 |
针对此内容,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黄越阳要求省人民委员会、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在向省人民议会提交需收回土地的项目清单以供决定时,必须确保合法、符合法律、正确主题、不违反已批准计划的原则,没有计划的项目不得列入清单。
最后,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黎鸿荣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和负责起草决议的机关重新审查工程项目清单,确保其属于省人民议会的决定权限;同时,要求将文件和程序不齐全的工程项目从清单中剔除。
对于具有多种功能的项目,经济预算委员会主席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应根据项目的每个功能明确分析土地回收率,以便适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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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听取了经济预算委员会关于修改、补充和完善土地转用和恢复决议草案的审查意见。图片:明志 |
会议上,根据本省土地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审议了关于将水稻种植地、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转为实施工程和投资项目的决议草案;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还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和起草单位认真研究修改,确保权限到位,10公顷以上的水稻种植地、20公顷以上的防护林地和特殊用途林地由政府审批;10公顷以下的水稻种植地、20公顷以下的林地由省人民议会审批。
根据本次提交的关于转用土地用于项目和工程的决议草案,总面积为221.45公顷,其中要求转用水稻田172.76公顷、防护林地48.29公顷、特殊用途林地0.4公顷,共计需收回土地用于实施141个项目和工程。
对于省内环境保护支出任务划分的决议草案,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也对审议情况进行了评论,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再次审议并提出建议,确保符合财政部第02号通知的规定;在省、区、乡三级之间进行任务划分,避免重复,其中优先考虑乡一级的支出。
今天上午,经济预算委员会还审议了关于下放省地方管理机关、组织、单位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决策权的规定草案;关于修改和补充省人民议会2016年12月16日第40/2016/NQ-HDND号决议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规范了省企业注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