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对残疾学生教师实行优惠津贴制度
乂安省残疾学生教师不发津贴的问题已持续多年。人们认为,这项津贴一旦落实,将有效激励教师,保障直接在学校授课的教师权益。
根据政府关于教育领域国家管理权限划分的第142/2025/ND-CP号法令和关于残疾人法实施细则的第28/2012/ND-CP号法令,8月28日,义安省教育培训厅颁发了关于在2025-2026学年融合教育方式下对直接教授残疾学生的教师实施优惠津贴的第2453/SGDĐT-TCCB号文件。
据此,乂安省教育培训厅要求各乡镇人民委员会根据指示,指导教育机构编制预算概算和受益人名单,提交文化社会事务部审查、汇总,并提交财政部审议和追加资金。
适用对象为被指定直接在至少有一名学生的班级授课的教师和讲师。残疾学生融合教育研究
津贴是根据第 28/2012/ND-CP 号法令第 7 条第 2 款的规定,按照实际教学小时数计算的,其公式为:每教学小时工资 x 0.2 x 残疾学生班级实际教学总小时数/教学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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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学生教育,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委颁布了多项法令和通知,指导落实《残疾人法》的多项条款以及针对教育机构中教授残疾学生的教师的政策。然而,与全国其他许多省市一样,多年来,义安省没有一位教授残疾学生的教师享受到这项政策。
因此,从本学年开始,乂安省出台文件,对教授残疾学生的教师实行综合审核和发放优惠津贴,满足教师和学校的合理期待。
学校代表肯定,落实残疾教师教学政策规定,有利于减轻学校教师压力,及时调动教师在特殊班级任教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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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教育培训部最新统计数据,义安省共有4500多名残疾学生在综合学校就读。其中,人数最多的两个年级是小学,有近2600名学生;中学,有近1500名学生。
此前,预计到2023年,乂安省学校将有近3200个班级,招收残疾学生约4000名,该省每年需向残疾学生教师支付700多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