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总结基层调解法实施十年,表彰112名优秀基层调解员
(Baonghean.vn)-12月21日下午,在荣市,省人民委员会举行会议,总结《基层调解法》实施10周年;第三次表彰义安省优秀基层调解员;总结2023年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会议报告指出,10年来,我省基层调解法的实施始终得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指导,对社会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基层调解活动的制度化、统一化、有效性奠定了完整、全面、坚实的法律基础,为维护地方安全有序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调解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化解社区矛盾、违法犯罪和小纠纷,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减少了越级信访投诉,稳定了基层局势。
注重加强和提高调解队伍和调解员素质。
国家基层调解管理团队始终受到重视并不断加强。调解队伍网络不断完善,吸纳了众多成员和参与者,凝聚了具有社区经验的核心力量,确保各政治组织、社会组织、工会和基层调解工作人员之间的密切配合。

为落实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实施“2019-2022年阶段提高基层调解员能力”项目的401/KH-UBND号计划,司法厅已选定4个县(演州、兴原、新岐、归州)的12个乡级单位,这些地区调解成功率较低,在基层落实《调解法》方面存在诸多障碍,以便审查、评估现状,指导和改进调解队伍和调解员的工作,从而鼓励退休干部和公务员加入调解队伍。

目前,全省共有调解队伍3870个,调解员26402名;有基层调解俱乐部、模范调解队、社区调解队等55个……年调解成功率达70%至85%以上。
为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有效性,除注重编写、发布基层调解工作文件外,司法局每年还组织对乡镇司法民政干部队伍进行基层调解技能培训。
仅基层调解员队伍就举办了100期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000多人次;该队伍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新法制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更新,也受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关注。
10年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已成功举办2届以戏剧形式举行的优秀调解员竞赛活动,吸引2.8万名调解员和民众参加;举办3届表彰全省优秀调解员的大会。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省基层调解法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性,如:调解员队伍在基层身兼数职,用于调解的时间较少,调解质量不高;一些地方调解成功率较低;纠纷种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而调解员队伍水平还存在一定局限性,调解活动开展面临诸多困难。
在国家管理方面,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对调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基层调解工作经费投入不够,基层调解活动的社会资源调动不够。
一些公社、坊、镇专业干部在基层调解工作中对同级人委会的参谋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仍有等待、依赖上级指示的心态……
数字技术在调解和法制宣传中的应用
省委委员、司法厅厅长、省协调、宣传与法制教育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黄氏秋庄同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高度评价全省整个政治系统在开展基层调解工作特别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和同步参与。

司法厅厅长要求与会各机关、单位代表要增强认识、增强责任感,深入探讨、建言献策、分享经验,努力复制推广基层调解工作好做法、好模式。
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坦诚地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基层调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足之处以及影响实效和质量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会议重点讨论确定了乂安省基层调解工作及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主要措施,以进一步深入开展,满足实际需要。具体如下:
——提高乡镇、坊司法人员活动和咨询工作的质量;定期巩固和改进调解员队伍,培训和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为调解员提供文件;及时表彰和奖励那些富有责任感、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调解员。

——继续鼓励和发挥群众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律师、检察官、法官、人民陪审员、离退休干部等队伍,参与到基层调解工作中,支持调解员开展调解活动。
——注重创新宣传形式,选择适合不同对象、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和社会需求的宣传、普法教育内容,确保突出重点、抓实抓实、质量上乘、效果显著。推动信息技术、数字化转型在普法教育、基层调解工作以及法制化达标乡镇考核表彰工作中的应用,适应新形势要求。

值此之际,大会对在基层调解法实施十年中成绩突出的20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授予省人民委员会奖状;对全省112名优秀基层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其中,20名调解员获得省人民委员会奖状,92名调解员获得司法部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