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公社虚假申报洪灾地区以获取援助资金
(Baonghean.vn)- 南灵乡人民委员会主席(Nam Dan)证实,由于他信任农业主管官员,他签署了该官员准备的一份不准确的文件,从国家获得超过 1.1 亿越南盾,用于支持 2017 年洪水造成的损失。
百姓拥护,村长却不知道。
乂安报记者从南丹县南灵乡群众处了解到,受2017年冬作物低气压过后洪水影响,南灵乡多处水产养殖池塘受损。针对这一情况,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拨款支持群众购买苗种,以便在2017年冬作物低气压过后恢复生产。
然而,据民众反映,受助家庭名单存在诸多违规行为。有人称,有些人没有池塘或不直接养殖水产,却仍然领取补助金;有些家庭甚至虚报池塘面积。尤其是,许多家庭虽然居住在本村,却在其他村拥有池塘面积,而村长对此并不知情,也没有确认这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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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南灵公社总部。图片:PB |
名单上的人名相当具体。1号村有一位黄文明先生,他拥有500平方米的池塘,却申报了2000平方米。4号村也有一位黄文明先生,他获得了2500平方米的资助。7号村有两位阮廷胜先生和阮文定先生,虽然这两位先生并不住在该村,但他们也申报了15000平方米的资助面积。
在第 11 个村庄,Phan Dinh Hoa 先生家被申报拥有 15,000 平方米的池塘,但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 48 号决议,这是一个灌溉湖,不符合支持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领取民众援助金的人员名单中,还有丁氏贤女士(公社工会干部)和陈氏川女士(公社统计干部,居住在南江乡)。这两位居民没有池塘,但每人申报有1万立方米的池塘。2,每人获得700万越南盾的资助。
记者循着领取救助金的户口名单,来到南灵乡4村。谈及此事,4村村长陈鸿明愤慨地表示:“我没有签字确认,最近受洪水影响,池塘区域受灾的村子,有任何一户领取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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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村村长陈洪明先生确认,支持请求文件中的签名并非他的。图片:PB |
“按照程序,洪灾救助申请必须由村民申报,村长确认。但实际上,像我这样的村长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申请表上的签名不是我的。” 杨明先生肯定地说。
明先生说,接到群众举报后,县督察员直接带着档案来找他。档案显示,在4号村,有5户人家因暴风雨后池塘受损而获得了援助,但只有2户人家住在村里,分别是阮氏珠女士和阮廷林先生。
在另外3例不住在该村的病例中,他记得两个人的名字:黄文明先生(1村)和黄氏贵女士(3村)。“周女士拥有一个约8000平方米的池塘,并委托她的姐夫黄文明承包水产养殖,但这两人都得到了支持。”
充气区域以获得支撑
南灵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春东先生表示,最初登记和统计受影响户数的工作是由乡里的农业官员完成的。在记录提交确认时,当局也信任这些官员的调查结果,因此没有发现记录中存在许多错误。“很多记录中都有村长的伪造签名,”潘春东先生说。
南灵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确认,此事是在民众向当局投诉后才被发现的。董先生表示:“乡工会承包了600平方米的土地,但陈光先生申报的面积是2000平方米。检查组发现此事后,要求暂停支付这笔款项。县检查组目前正在调查,预计将于2019年4月7日前得出正式结论。根据检查组的结论,将根据违规程度对涉事官员进行纪律处分。”
南灵乡农业干部刘德光在电话中承认:“申报流程应该在村文化馆张贴出来,让大家知道,村里和前线也应该承诺并签字,但由于时间紧迫,我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而是抄近路赶工。至于虚报工会池塘面积,因为我没有数据,所以申报的面积超过了1000平方米。我只是申报流程上出了问题,并没有从这件事中牟取私利。”刘德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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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报记者与陈洪明先生交谈。图片来源:PB |
关于村长没有签署文件,陈光先生表示,这些农户是公社承包的,公社了解当地情况,但村里不了解,所以村里不得不代为办理。至于那些没有直接养殖水产品的农户,陈光先生表示,这些是委员会的池塘,公社指派工会负责,工会主席负责。关于潘廷和先生的情况,陈光先生表示,由于他不了解省里的规定,所以他仍然被列入了拟扶持名单。
据记者调查,南灵乡获得资助的养殖池塘面积超过16公顷,资助金额超过1.2亿越南盾,惠及88户。目前,已发放资助金额的85%,即超过1.1亿越南盾。
“仍有一些农户违反规定,没有得到补助,有4户农户、2个联合水塘没有得到补助,公社已决定停止发放补助。今天,县督察员将邀请各村长再次核实,对于最初未登记申报的农户,县里将收回补助款。”陈光先生说。
谈及此事,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丁春贵表示,接到民众的诉求后,该县责成县督察局成立督察组,对此事进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