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要求130个坊、乡人民委员会紧急组织临时交通安全委员会。
在关于实行两级政府体制时交通安全委员会运作的最新指示中,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坊、乡人民委员会紧急组织乡级临时交通安全委员会。

人员结构为: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为委员会主任,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为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乡警察局局长、经济部(负责乡)部长;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部(负责乡)部长为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包括:各专门部室主任(未合并、未设立专门部室的公社,将指派一名代表负责专门事务的公务员);公社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领导班子代表和公社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成员组织代表。
乡交通安全委员会依据2017年12月29日省人民委员会第6468/QD-UBND号决定,履行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原有的职能和任务,该决定颁布了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规定。
乡、坊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规定常设机构并颁布临时作业条例,确保从省级到基层的任务落实。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公安局指导乡公安派员参加乡交通安全委员会;配合相关单位制定乡交通安全委员会临时运作规程,确保不遗漏任何任务或管理领域。
在省一级,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明确表示:在政府出台新规定之前,建设厅继续作为省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关;负责按照规定保障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和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活动。
强调根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上述指示成立的省级和乡级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是临时性的,目的是统一指导和执行任务,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同时等待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改组项目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改组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