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要求130个坊、乡人民委员会紧急组织临时交通安全委员会。
关于落实两级政府体制下交通安全委员会运作的最新指示,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坊、乡人民委员会紧急组织乡级临时交通安全委员会。

人员结构为: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为委员会主任,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为常务副主任,兼任乡警察局长和经济部(负责乡)主任;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部(负责乡)主任为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包括:各专业部门、委员会负责人(未合并、未设立专业部门、委员会的公社,将任命一名主管专门事务的公务员代表);公社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领导机构代表和公社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成员组织代表。
乡交通安全委员会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7年12月29日第6468/QD-UBND号决定,履行原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职能和任务,该决定颁布了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条例。
乡、坊人民委员会主席规定常设机构并颁布临时作业规章,确保任务执行链条从省级贯通到基层。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公安局指导乡公安派员参加乡交通安全委员会;配合相关单位制定乡交通安全委员会临时运作规程,确保不遗漏任何任务和管理领域。
在省一级,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表示:在政府出台新规定之前,建设厅继续作为省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按照规定确保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和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活动。
强调根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上述指示成立的省级和乡级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是临时性的,目的是统一指导和执行任务,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同时等待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完善项目获得主管部门批准,重新完善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