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禄提出处理2000多平方米废弃优质土地的计划
9月13日,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成松表示,该县已审查并核实了有关在门路镇平明大道附近土地上建设养老院项目的相关文件,核实了《宜安报》上的信息,并提出了防止土地浪费的解决方案。
义禄县养老院多年被废弃和衰败的事件已于2024年8月22日在《义安报》上发表文章““忘记”平明大道上超过2000平方米的黄金地段“。

9月13日,义禄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成松在接受《义安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该报报道的情况后,他已指示相关职能部门调取文件、档案进行查阅。
由此确定文章所报道的信息属实。1996年,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从省政府获得位于库阿罗镇平明街的2475平方米土地,用于实施宜禄县养老院项目。该项目投资建设了一系列小型工程,并投入使用,直至2009年工程破损。

宜禄县人民委员会认为,土地浪费的状况不能再持续下去,因此召开会议,研究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的计划。
由于该土地由宜禄县人民委员会管理,但土地所在地在库阿罗镇;根据现行法律,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不能继续实施养老院项目或设立新的投资项目,也不能租赁土地,因此建议报财政部和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并决定根据第167/ND-CP号关于公共资产安排和处理规定的议定实施。
“我到宜禄县履职时间不长,也是在报纸报道后才得知这一消息。目前,县内有一些公共资产需要按照第167/ND-CP号法令进行安排和处置。因此,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将进行审查、汇总,并报财政部和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我们认定,这是必须尽快落实的内容,不能浪费公共资产、浪费土地……”——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成松谈道。
关于2024年8月22日《义安电子报》刊登的《被‘遗忘’的平明大道2000多平方米黄金地段》一文,该文反映了位于平明大道(Cua Lo镇Thuthuy坊)马尔代夫酒店和Agribank汽车旅馆之间、属于义禄区养老院项目的2475平方米地块的现状,该地块自2009年以来已被废弃,至今已有15年。

继本报报道后,秋水坊人民委员会立即向门炉镇人民委员会提交了第50/BC-UBND号报告,通报了宜禄区养老院的现状。具体而言,根据2005年的勘测图和技术记录,该地块编号为94,地块编号为05,面积为2,230.9平方米。根据2008年7月1日宜禄区养老院土地管理和使用现状申报,该土地自1996年6月起使用,面积为2,475平方米,符合1996年6月8日第1763/QD-UBND号关于专门用途土地分配的决定。截至2008年7月14日,Thuy区人民委员会确认,第94号地块、第05号地图面积为2,230.9平方米,使用稳定,无争议,用途正确。
就目前的土地使用状况而言,地块上有一排四层五室的房屋,房屋已破败不堪。房屋内部陈旧,庭院、围栏和附属建筑也已破损,瓦片屋顶已完全弯曲坍塌。房屋前有一个水泥院子,院子两端临时覆盖,形成两个临时车库;地块上树木杂草丛生。
每年,守水坊人民委员会都会下发文件,要求辖区内各机关、单位、饭店、酒店等单位开展城市美化工作,服务旅游业。特别是,2024年2月29日,守水坊人民委员会向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24年该坊开展城市美化工作,服务旅游业的第06/TB-UBND号通知,但宜禄县养老院管理单位至今仍未开展美化工作。

为做好本区城市美化工作,每年守水坊人民委员会都会组织坊内干部、群众、团员清理灌木、清理垃圾、清扫场地、雇用挖掘机清理环境,特别是平明街附近地段。
秋水坊人民委员会在第50/BC-UBND报告中向炉门镇人民委员会建议:“为确保环境卫生、城市景观、避免土地资源浪费,我们敬请炉门镇人民委员会与义禄县人民委员会共同研究处理和解决《义安报》所报道的问题。”
2024年8月22日,门罗镇人民委员会向宜禄县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1482/UBND-DT号文件。门罗镇人民委员会通报了宜禄县养老院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要求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安排人力和物力,配合守水坊人民委员会对上述地块进行环境整治和全面清洁。研究转变上述项目投资模式的方案,确保土地投入使用后,既能保证城市旅游区的美丽,又能避免土地浪费。”


2024年8月23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发出第5986/STNMT-QLDD号批示,要求库阿罗镇人民委员会核实并核实“‘遗忘’平明大道2000多平方米优质土地”一文中的信息。库阿罗镇人民委员会随后于2024年9月4日向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出第1544/UBND-TN号批示,要求提供土地记录以及宜禄县养老院项目土地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以便“向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