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即将出庭但仍无法逃脱性骚扰的牢狱之灾
(Baonghean.vn)——阮青安(57 岁)坐在轮椅上,由他的妻子和姐夫带到上诉听证会上。
6月29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青安(1961年出生,居住于南丹县南丹镇)的上诉案件进行了一整天的审理。本案中,阮青安被控“猥亵儿童罪”,被害人为QA(11岁),居住在被告家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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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坐着轮椅出席上诉听证会。图片:Phuong Thao |
更令舆论愤慨的是,QA身为精神残疾,猥亵行为能力受限儿童的行为本质上是不道德的,而且被告人还是在区医疗中心接受治疗期间实施了这一行为。
根据案卷,2017年7月14日,QA前往南丹地区医疗中心玩耍,并进入被告安某正在接受治疗的内科3号病房。尽管病房里还有其他病人,安某仍对孩子实施了两次猥亵行为。当天下午,A某的母亲发现孩子出现诸多异常,便询问了孩子的情况,并了解了事件的经过。
随后,A.的家人向南丹区警察局提交了诉状。2018年1月25日,南丹区人民法院判处A.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要求其向被害人家属支付2110万越南盾的赔偿金;然而,在整个调查和一审过程中,被告人A.始终否认有罪,坚称自己无罪。
宣判后,被告人安某提起上诉,请求减刑、缓刑、赔偿损失。
6月29日的上诉听证会上,阮青安一直用帽子遮住脸,躲避镜头。然而,阮青安却没有回头看一眼受害者的母亲和孩子,也没有向家人表达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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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总是用帽子遮住脸,以避开记者的镜头。图片:Phuong Thao |
但与此前庭审中他一直否认并反复坚称自己无罪不同,此次阮青安承认自己对卡塔尔航空实施了猥亵行为。他请求减刑、轻判的原因是“被告人患病,需要使用轮椅,无法自理,因此请求法院判处其缓刑”。
坐在年幼孩子身旁的N女士(QA的母亲)脸上,痛苦和愤慨清晰可见。当法官允许N女士发言时,她抱住孩子,愤慨地看着被告:“他本来就是个发育不良的孩子,不像他的朋友那样。自从这件事发生后,他变得更加恐慌。作为一名母亲,我的孩子要遭受这样的伤害,我感到心碎……”N女士说道,并请求法院严格评判被告的违法和不道德行为。
上午庭审结束后,陪审团休庭,下午宣布判决。阮青安迅速拉着轮椅,和弟弟一起离开了法庭,避开了众人的闲言碎语和审视。QA大概没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尽管母亲和亲戚们都愤慨不已,他仍然兴高采烈地玩着。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安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表示悔罪,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一审结束后,被告人向南丹区民事判决执行机构缴纳了1000万越南盾,以确保获得民事赔偿。这两项新增的减刑情节,合议庭部分接受了上诉,将被告人的刑期从3年6个月减为3年。刑期自被告人被捕服刑之日起计算。
关于缓刑上诉,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犯有涉及儿童的严重罪行,需要隔离社会一段时间进行改造,因此,受理缓刑上诉的依据不成立。至于赔偿数额,一审法院已充分考虑,因此,降低赔偿金额的依据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