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带头人是党的建设的突破口。
以身作则,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是当前党建工作的“突破口”。
近期,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于2018年10月25日代表越共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签署颁发关于对全体干部、党员,特别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树立榜样的责任的中央委员会条例第8号,已得到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的广泛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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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代表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签署并颁发第8号关于模范责任的规定。 |
胡志明市多数民众认为,这是及时、正确的政策,适合当前的实际需要。
对于居住在胡志明市新平县第12坊长政街的邓文义先生来说,这是一项正确的政策,体现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党最近的指示和决议明确指出了领袖的模范作用,让党员和群众倍感振奋,希望我党在各界人民的监督下,继续以具体的方式落实这些内容。
邓文义先生相信,当领导人真正发挥表率作用时,对党的信任就会日益增强,国家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就会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取得效益。
阮义义先生表示:“我认为,关于模范行为的政策和中央委员会最近的决议非常明确,特别是对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委、中央委员等领导干部,这项规定非常正确。因为领导人的影响力和传播力非常重要,所有决议和讲话都是指导方针,但要通过具体的行动和行为,树立榜样,在财产申报、工作效率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做到透明化,如果领导水平更高、树立榜样、透明度更高,影响力就会更大,人民对党的信任度也会更高。”
“党员先行,国家跟进”——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乃至全体党员,首先要按照党的决议、党章办事,凡是党员能做的,不许做的,必须严格遵守,必须以身作则。这是党龄38年、胡志明市平正县老年人协会副代表武黄秋先生的感言。他希望领导干部,特别是在社会上有积极影响的高级领导干部,能够成为模范。
树立榜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话题,但人们往往关心的是反腐败、反官僚主义、反命令、反脱离群众。因此,党员首先要贴近群众,倾听群众,贴近群众。对党中央来说,责任越大,榜样越重要,越要带头,言行一致,少说多做,人民才会尊敬,才能为建设强大的党、建设人民团结的群众运动做出贡献。
近期,党内高层领导干部腐败案件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虽然得到了查处,但或多或少地严重损害了党的声誉,降低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因此,中央出台《领导干部条例08号》,旨在进一步明确公务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处理中央领导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
家住胡志明市第六郡第14坊新华东街的阮氏秋香女士表示,必须加强并更好地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表率不仅关乎道德,更关乎责任感,说到做到,不向人民许下空头支票。说到做到才能赢得信任,不仅能有效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还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如果党员能够以身作则,党的政策和决议就能在实际生活中得到贯彻落实。
可以说,越共十二大以来,我党在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中取得了诸多创新,特别是在树立榜样、反腐败、发挥领袖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真正是党的领导方式的创新,旨在建设一支既红色又专业的领导队伍,正如胡志明主席所教导的那样。
古人云:“上不正,下不乱。”这是社会行为的必然结果。人民对党的信任,不仅来自书本,不仅来自言辞,更来自领导者、管理者,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