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必须将其工资的8%缴纳到社会保险基金中。
根据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的建议,在越南工作1个月或以上的外国工人必须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
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刚刚公布了《关于在越南工作的外国雇员强制社会保险的法令》草案,以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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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根据草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或期限至少为1个月的特定工作合同的外国工人必须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疾病、生育、职业病、工伤事故、退休和死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工资包括:工资、工资津贴和规定的其他补贴。
外籍员工每月必须缴纳相当于其工资8%的社会保险费,用于养老和死亡基金。外籍雇主必须缴纳员工月薪中最高18%的保险费,其中包括:3%的疾病和生育基金;最高1%的工伤事故和疾病基金;以及14%的养老和死亡基金。
如果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14个工作日或以上没有工作且没有领取工资,则该月将无权享受社会保险。除产假外,这段时间不计入社会保险。
一次性社会保险福利制度适用于合同到期且未继续工作的员工、领取养老金和每月津贴的员工,如果他们提出要求,不再居住在越南。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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