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田间劳作的妇女捡到一个钱包并将其归还给失主。
(Baonghean.vn)——4月2日下午,安山县灵山乡警察局长 Thai Ngo Trung 高级中尉表示,4月1日,灵山乡警察局已与丢失钱包者的家人取得联系,要求归还钱包。
此前,4月1日上午,杜良县南山乡1村的胡氏贤女士到安山灵山乡警察局报案,称她捡到了灵山乡一名常住居民的钱包,要求公安局归还失主。
据悉,2021年3月31日下午6点左右,Hien女士在田间劳作回家的路上捡到一个黑色钱包,钱包里有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登记证和相关文件,钱包持有人是Tran Quoc Cuong(永久居民,居住在Anh Son的Linh Son乡),钱包里有160.5万越南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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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贤女士(中间)将钱包归还给失主家属。摄影:Ngoc Phuong |
灵山乡安山警察局联系了灵山乡第 8 村阮国强先生的家人,领取丢失的钱包。
阮国强先生因急事未能前来。在灵山乡公安的见证下,胡氏贤女士将所有文件和款项归还给了阮国强先生的妻子范氏常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