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人员可享受哪些补贴?

越南 March 30, 2020 10:05

根据政府决议,对监测、调查、核实疫情的人员以及在医疗检查、治疗机构直接检查、诊断、治疗疫情患者的人员,给予防疫补贴,补贴金额为每天30万越南盾。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37/ND-CP号决议,涉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若干特殊制度。

关于规范医务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抗疫补助的决议。

因此,以下人员的防疫津贴为每天 30 万越南盾(含节假日):监测、调查和核实疫情的人员;在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直接检查、诊断和治疗疫情患者的人员。

Nghị quyết của Chính phủ về một số chế độ đặc thù trong phòng, chống dịch COVID-19
政府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若干特殊制度的决议。
下列人员可获得 20 万越南盾/天(含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防疫补贴:运送患者和医疗样本的人员;保存患者尸体的人员;清洗医护人员和患者的衣服和床单的人员;收集瓶、罐和化学药品盒的人员;保护隔离治疗区;清洁、消毒和消灭医疗检查和治疗设施隔离区病原体的人员;在家庭隔离设施和国家管理机构指定的医疗隔离设施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和医学监测的医务人员。

下列人员可获得每天15万越南盾(含节假日)的防疫补贴:在集中隔离场所执行任务的人员(非医务人员)(不适用于居家隔离、住宿、酒店、度假村、企业隔离);在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但未遵守医疗隔离措施的情况下参加强制医疗隔离的人员;翻译人员、115急救队人员、运送被隔离人员的工作人员。

抗击疫情值班制度

对于参加24小时疫情防控人员的待遇,24小时疫情防控津贴为13万越南盾/天,含节假日;参加24小时疫情防控的员工,每班可获得8万越南盾的餐补。

在集中隔离医疗机构(不包括居家隔离、住宿、酒店、度假村和企业)执勤的医务人员、军人和警察;参与办理入境手续的人员;保护国家管理机构指定的居住区隔离区的人员;在隔离治疗机构全天候值班照顾和治疗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冠肺炎患者的医务人员,可获得每天 8 万越南盾的餐费补贴。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与抗击疫情的合作者和志愿者的津贴,对于直接或共同参与抗击疫情活动的合作者和志愿者,津贴水平为13万越南盾/天;对于直接进行宣传、动员群众、散发传单或参加演习的合作者和志愿者,津贴水平为8万越南盾/天。

隔离人员津贴

具体而言,关于接受医学隔离措施人员的餐费,适用对象为在医疗检查治疗机构或其他设施或地点接受医学隔离措施的越南公民和外国人(不适用于在家、住宿、酒店、度假村、企业隔离)。

Tham gia phòng chống dịch COVID-19. Ảnh minh họa
参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插图
隔离期间,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8万越南盾。对于在2020年3月29日前向隔离人员提供的伙食补助标准(非每天8万越南盾)以外的地方,将根据实际支出金额结算。省级或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可根据地方预算能力,决定更高水平的补助。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预算能力,可继续执行已下达的支持水平或将其调整为每天8万越南盾的水平。

指定实施医学隔离的机构或单位有责任及时、便捷地为医学隔离人员提供膳食。如果医学隔离人员根据自身需求要求餐食(如有),则需自行承担额外费用。医学隔离人员的单独餐食要求必须符合医学隔离设施的条件。

接受上述医学隔离措施的人员,免费提供:饮用水、毛巾、口罩、洗手液、漱口水、牙刷、肥皂、洗发水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医学隔离期间的其他生活费用,共计4万越盾/天。

决议还规定,对于集中隔离医疗人员,如果患有其他需要检查和治疗的疾病,则由其承担其他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具体而言:对于持有医疗保险卡的人员,在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情况下,医疗保险基金将支付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检查和治疗费用。患者自付费用以及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费用由国家预算支付。

对于没有健康保险卡的人:越南公民的健康保险费用由国家预算支付;外国人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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