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家陈廷山家族教堂被列为省级历史遗迹。
(Baonghean.vn)-4月23日上午,在南丹县忠福强乡新化村,地方政府与陈定氏(第二支)举行了陈定氏祠堂(第二支)省级历史遗迹等级证书颁发仪式。
Trung Phuc Cuong 公社(南丹)的 Tran Dinh 家族(第 2 支)是一个家庭,革命传统典型代表有陈廷山同志和越南英雄母亲邓氏碧。其中,陈廷山同志(别名陈辛九)生于1907年,很早就投身革命。1927年起,他加入越南革命青年协会,1930年5月加入越南共产党。

1930年6月,陈廷山同志任南金总委员会(下辖6个党支部)首任书记兼阳辽党支部(辖阳辽和忠干2个村,分别隶属于南金公社,后更名为南忠公社,现为忠福强公社)书记。1940年起,陈廷山同志受乂安省委委派,负责乂安省西部各县的党组织建设工作。

陈廷山同志在革命生涯中,屡遭敌人逮捕、监禁和酷刑。1945年初,他从邦美蜀监狱获释,根据党的安排留在富安工作。抗法战争胜利后,1954年国家暂时分裂,陈廷山同志被迫流亡北方,妻儿则留在南方。在北方,他先后在铁道部总局工作,后任农业部机械工程学校校长。1974年初,陈廷山同志未能如愿与妻儿团聚,在河内逝世。

为了陈廷山同志的贡献,1961年,他被胡志明主席授予一级抵抗勋章,2001年,他被追授胡志明勋章。胡志明市和荣市的街道也以陈廷山同志的名字命名。
继承和发扬先辈革命传统,今天,南丹县忠福强乡新化村陈定家族(第二支)的子孙后代继续奋斗,为建设和发展祖国事业作出贡献。

在向陈定家族祠堂(第二祠堂)颁发省级历史遗迹等级证书的仪式上,乂安省文化体育厅副厅长郭氏强女士建议,今后地方政府要与陈定家族祠堂(第二祠堂)一起更加注重落实文化遗产法的规定,保护、美化和弘扬该遗迹的价值,使这里成为向子孙后代宣传和教育传统价值观的红色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