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防控基金的使命

光伏 January 24, 2022 08:14

(Baonghean.vn)——政府颁布了关于设立和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基金的第78/2021/ND-CP号法令。该法令共6章26条,规定了自然灾害防治基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资金来源和支出内容。

灾害防控基金灾害预防控制基金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预算国家财政基金,拥有自己的印章,可在国库和越南合法经营的商业银行开设账户。灾害预防控制基金采用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模式运作,其注册资本100%由国家持有。

省工作代表团视察巴拉杜隆县防洪防风工作。图片来源:
在地方层面,设有中央灾害防控基金和道灾害防控基金。地方层面,对维持道灾害防控基金运作的财力进行具体规定,具体到各机关和个人的征收额度如下:
- 对于组织:每年强制性缴款额为该组织每年12月31日向税务机关提交的财务报告所列现有资产总值的0.02%,最低缴款额为50万越南盾,最高缴款额为1亿越南盾,计入该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费用。缴款时间:每年7月31日前至少缴纳50%,剩余金额于11月30日前缴纳。
- 对于个人:领取预算工资的员工,按基本工资的一半除以当月工作天数缴纳;企业员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除以当月工作天数缴纳;其他员工,按每人每年10,000越南盾缴纳。缴纳时间:每年7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
省基金的管理运营成本不得超过省基金总收入的3%。

荣市领导检查2020年暴雨防治工作。图片来源:QA
灾害防治基金的主要任务是支持国家预算尚未投入或未达到要求的灾害防治活动,优先支持以下活动:
1. 支持灾害应对活动。
2. 救助和支持克服自然灾害的影响(1个项目的总投资最高为30亿越南盾)。
3. 支持预防活动。
该法令自2021年9月15日起生效,取代第94/2014/ND-CP号法令政府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颁布的第 83/2019/ND-CP 号法令,修改和补充了第 94/2014/ND-CP 号法令的若干条款。

省灾害预防控制基金已根据第83/2019/ND-CP号法令成立并运作。于2022年1月1日前依本法令规定完成基金的组织及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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