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多措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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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党的建设是私营企业在推进工业化、现代化、融入国际化进程中建设和巩固党的组织、加强党的领导的一项重要任务。

但在现实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未来需要同步采取措施,确保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哈班同志。

Phát triển Đảng trong doanh nghiệp góp phần thúc đẩy doanh nghiệp phát triển. Ảnh: Quốc Việt /TTXVN

企业党建工作有助于促进企业发展。图片来源:Quoc Viet / VNA

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


落实越共十届中央书记处2010年7月29日第80-KL/TW号关于继续推动落实越共八届中央政治局第07-CT/TW号指示的结论,我党和国家已经形成比较同步的文件体系,为在非国有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中建立和巩固党的组织创造了良好的法律通道。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国非国有企业党员总数为134036名,比2008年12月31日增加104577名。私营企业设立党支部13465家(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占企业总数(388232家)的3.47%。其中,国有资本占50%以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共设立党支部9032个(其中基层党支部1907个,附属党支部7125个);私营企业共设立党支部4433个(其中基层党支部1613个,附属党支部2820个)。

许多省市党委都注重在私营企业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例如,5年来,河内市新成立了748个党组织,吸收4880名党员;老街市新成立了16个党组织,吸收238名党员;太平省新成立了127个党组织,吸收1300名党员……

大多数省、市党委都设立了直属企业党委。胡志明市、河内、同奈、海防等工业园区较多、出口加工区集中的地方,也设立了直属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党委。一些县设立了直属区县党委的非国有企业党委。

从事私营经济的党员数量大幅增加。2006年8月28日之前,全国从事私营经济的党员35235人,占党员总数的1.09%。截至2016年8月28日,全国从事私营经济的党员125675人,增加90440人(比2006年增长3.57倍),占党员总数的2.72%。

请问先生,在民营企业发展党员的优势和困难有哪些?

总体来看,私营企业党组织按照中央书记处条例履行职责,发挥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作用,引导职工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规章制度、工作制度和生产经营计划。

但是,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仍然存在不少不足和局限性。建党企业的党组织数量仍然很少,许多党组织的活动质量不高,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还不够突出。民营企业党组织普遍存在党员数量少、党支部活动不经常、活动质量不高;党员来源建设不够重视;党组织经费投入有限,主要依靠企业主的支持。

与此同时,上级党委对企业党组织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还不够到位,很多地方没有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出台针对企业党组织活动和党的工作的具体指导文件。

一些地方开展的私营企业主入党试点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企业只顾生产经营,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企业职工大多只关心工作和收入,积极争取成为党员的意愿不强。此外,企业劳动力流动频繁,也是发展党员和党组织工作的一大障碍。

请问主席,当前私营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巩固、党员发展的要求和任务是什么?

首先,要认真有效落实越共中央书记处2017年4月11日第22-TB/KL号关于继续落实越共中央第十届中央书记处2010年7月29日第80-KL/TW号结论的结论通知。研究完善企业党组织和群众组织模式,确保党对企业群众组织的全面领导作用。各级党委、群众组织要认真总结和掌握私营企业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现状,提出切实建设和巩固的任务和措施。

一方面,积极拓展党员队伍,在民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党组织。同时,要着力巩固和提高企业党委、党支部活动质量;要把提高党支部活动质量与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结合起来,注重向党员下达任务。

继续做好企业群团组织活动巩固发展和质量提升工作。要注重建设和提高私营企业党群工作干部队伍素质,特别是企业党委书记、党支部、工会主席、妇联主席、团支部书记等队伍素质……

请问主席,下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党员队伍建设需要哪些措施?

政府党委已指示各中央各部门集中力量落实2016年5月16日第35/NQ-CP号决议,支持企业发展直至2020年,为企业发展排除困难、创造条件。这是在国有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中建立和发展党组织的前提。

创新宣传工作,定期加强企业党建指导委员会和社会政治组织建设。开展全面调查,掌握私营企业党员数量,评估党组织的实际作用和私营企业党员素质,制定和发布2017年至2021年期间决议、纲要、计划和年度计划,作为指导和检查落实的依据。

地方党委要按照中央书记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私营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的活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指导党组织提高党员素质,培养新党员。总结吸收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主入党试点经验,研究补充、修改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严肃性、不惹是生非、不放松管理。

根据越共十届中央执行委员会2006年8月28日第15-QD/TW号关于私营企业党员的规定执行情况总结,中央组织委员会将向政治局和书记处提出建议,提出在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广大非国有企业中建立和巩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适当政策和措施。同时,将根据当前要求、任务和经营情况,审查、研究、修改和补充关于各类企业基层党组织职能任务的规定。

政府党委指示财政部指导用于支持非国有企业党组织、社会政治组织开展活动的支出,这些支出根据政府2014年10月24日第98/2014/ND-CP号议定第6条第2款规定,在确定应税收入时视为支出。

继续研究制定从党的预算中列支企业党支部成员津贴、党员考试入党费、党委培训培养费和新发展党员经费的有关规定,适应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展工作需要。

非常感谢!

据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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