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 BOT 投资者因担心收入减少而“躲避”月票销售

November 21, 2017 17:02

很多BOT投资方在实行收取服务费时,没有按照规定实行月度、季度售票。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部管理的经营性公路建设投资项目道路使用服务费最高限价第35/2016号通知的规定:参加通行经场站车辆适用的道路使用服务费收取票证包括:单次票、月票、季度票。

但目前很多BOT投资者在实行收取服务费时,并没有实行按月或按季度售票。

大港运输贸易服务股份公司经理Khuc Huu Thanh Hai先生反映,尽管企业多次提议,但河内—海防高速公路投资者不同意出售月票和季票。

Trạm thu giá trên tuyến cao tốc Hà Nội - Hải Phòng.
河内 - 海防高速公路收费站。

平均下来,商家有几百辆车在这条公路上行驶,班次为2个往返,单程票的成本就占到收入的20%左右,利润并不高;而如果购买月票或季票,这部分成本只占到2-3%左右。

海防货运协会主席黎文进表示,停止销售月票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每次出行需要购买两次月票,费用超过150万越南盾。而购买月票,每辆车(一辆20英尺集装箱卡车)只需支付约120万越南盾,而且车辆通过收费站的次数不受限制。

“这就是为什么海防货运企业很少使用这条高速公路,而是选择更便宜的旧 5 号路线,”Tien 先生说。

越南公路管理局对BOT收费站售票情况的检查监督结果显示,不仅是高速公路,许多以建设—经营—移交(BOT)形式投资的公路仍迟迟未实行月票、季票。

具体来说,德成嘉莱股份公司位于2016公里400处的收费站以BOT形式筹集资金用于升级和扩建胡志明路(国道14号)从38号桥到平福省同泽市的投资项目。

或者为建设和升级1K国道投资项目筹集资金的同奈、平阳和胡志明市1K国道3300公里至12987公里路段(不包括和安桥)的收费站,不出售月票或季票。

谈到不收取通行费的原因,BOT 1K国道公司董事长阮仲团表示,该路线的投资额高达3900多亿越南盾,通行费征收期为17年。如果采用月票,收入将减少30%至40%。因此,需要将通行费征收期延长至24年,以便公司能够按月票收费。

越南公路管理局局长阮文玄表示,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投资者希望限制销售天数,以避免收入减少。

此前,159号文规定,投资者可以在每月任何一天购买,且只能在当月最后一天到期。最近发布的35号文修正了这一问题,要求无论购买日期如何,均以整月计算。许多投资者利用了这一规定,他们不按照35号文计算,而是按照159号文计算。

关于收费站的月票和季票销售,Huyen先生解释说,目前大多数BOT收费站都采用开放式收费方式。这种方式的缺点是无法获知道路使用者行驶了多少公里,因此有必要对月票和季票的销售进行监管。相反,对于高速公路,除Phap Van-Cau Gie路线外,所有收费方式均为封闭式收费,车辆按行驶公里数付费,因此无需对月票和季票的销售进行监管。

“只有高速公路上的 BOT 收费站才可以轮流售票,其他收费站必须按照规定出售月票,”Huyen 先生说。

此前,2017年11月初,交通运输部发文批评美莱桥投资股份公司、同顺投资股份公司、BOT QL1K有限公司、德清嘉莱股份公司等4家企业未按照第35/2016号通知规定销售月票和季票。

交通运输部要求投资者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月票、季票销售,同时向社会公布、张贴票价信息。

该部还责成越南公路管理局检查、监督和处理其管辖单位在征收公路服务费方面的违法行为。

据《越南经济》报道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许多 BOT 投资者因担心收入减少而“躲避”月票销售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