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多起案件因违反第16号指示而受到警告和处罚。
(Baonghean.vn)——自 4 月 2 日起,荣市和各县的多个坊、乡继续检查并处理违反总理第 16 号指示的行为。
* 因此,荣市 Cua Nam 坊据民众提供的信息,位于Cua Nam区12号楼的一家快递公司仍在运营。随后,该区警方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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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阿南区当局已要求关闭位于第12街区的快递设施。图片来源:PV |
南门坊人民委员会主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主任陈文智先生表示:“实际检查后,该场所仍在营业,我们已做好记录,据此,场所业主承诺关闭该场所。” 陈文智先生表示,我们将于4月6日再次检查,如果该场所仍在营业,我们将进行罚款记录,并按规定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另外,上午,Cua Nam 坊处理了 3 起不戴口罩的案件。其中 2 起案件未满 15 岁,并被责令写检讨书,1 起案件按规定被罚款 20 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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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上午发现2例不戴口罩的情况。图片来源:PV |
此前,4月5日下午4点,张氏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也对位于黎笋街188号的旧笔记本电脑维修更换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仍在营业,并向顾客发出了第一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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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氏坊警方敦促位于黎笋街188号的旧笔记本电脑维修店关门。图片来源:PV |
当日,长氏坊派出所共处理了6起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的案件,每起罚款20万越南盾。
长氏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警察局长黎文山少校今天上午通报称:警方在昨天下午接到提醒后,今天上午前往黎笋街188号进行检查,店主已遵照指示关闭了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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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佩戴口罩而被长氏坊警方处罚的案例。图片来源:PV |
* 现场琼吕县自4月2日以来,各乡镇的警察工作组已发现并制止了26起参与交通但故意不戴口罩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案件。
其中,琼石乡3起、山海乡7起、琼红乡12起、琼文乡4起。所有违法人员均被各大队带至当地指挥部进行记录、宣传和提醒。
同时,根据政府第176/2013号法令关于卫生领域行政处罚的第11条1款a点,对于不按照卫生部门指示执行个人防护措施、参与防疫工作的人员和有感染疫情风险的人员,乡人民委员会已发出决定,对每项违法行为处以20万越南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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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乡警察做好记录,处以行政罚款,发布信息,进行提醒,并向民众发放口罩。照片:洪田。 |

义安省一家酒吧无视社交隔离禁令继续营业,遭罚款
(Baonghean.vn)——尽管颁布了总理第 16 号指示,阮文居街上的一家酒吧仍然向顾客出售商品,并被罚款 750 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