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认定规定新亮点
该规定的新点在于学生不分等级。现行规定下,在校学生的毕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该规定的新点在于学生不分等级。现行规定下,在校学生的毕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教育与培训部刚刚发布了关于初中毕业认证规定的第 31/2023/TT-BGDDT 号通函。
毕业认可,是对完成初中通识教育课程或初中继续教育课程的学生的学历水平的确认。
毕业认可以学生的培训结果和九年级的学业成绩为依据。
与旧法规相比,第31/2023/TT-BGDDT号通函有一些值得注意的新内容,例如:一年内毕业考试次数;没有毕业等级划分……
与旧法规相比,第31/2023/TT-BGDDT号通函有一些值得注意的新内容,例如:一年内毕业考试次数;没有毕业等级划分……
具体而言,对于实施初中通识教育项目的教育机构,在学生完成九年级的一年内,最多举行两次毕业认可。第一次毕业认可将于学年结束后立即举行。第二次毕业认可(如有)将于新学年开始前举行。
实施国民中学继续教育计划之学校,于学生完成九年级之年度内,应于学年结束后立即考虑至少一次毕业认可。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即为毕业生:完成初中普通教育课程者,年龄不得超过21岁(年);完成初中继续教育课程者,年龄不得超过15岁(年)。
学生从国外回国、跳级、超龄就读等情形,按照教育培训部各年级年龄规定执行。
已完成初中普通教育或初中继续教育课程的学生;文件齐全,符合规定。
在毕业认可年份在教育机构完成九年级的学生的毕业认可申请文件是学生的成绩单。
对于其他情况,申请包括:毕业认可申请;出生证明或公民身份证、身份证的有效复印件;学生完成九年级的教育机构认证的原始学生成绩单或打印的电子成绩单。
如果学生丢失原始成绩单或没有打印的电子成绩单,则必须提供学生完成九年级的教育机构出具的培训结果和九年级学习结果的确认。
被认定为毕业生的学生将获得初中毕业证书。
该规定的创新之处在于没有对学生进行分级。现行规定下,在校学生的毕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依据的是品行分级和学业分级。
教育机构负责按照教育培训部的规定组织学生暑假重修课程、实习、考试和重新评估暑假期间的科目和教学活动。
教育机构有责任对以下类别的学生确认其已完成初中通识教育课程或初中继续教育课程(如符合条件):九年级全年学业或培训成绩被评为“不合格”(或全年学业表现/行为被评为弱或差),而未获得九年级结业认定的学生;九年级全年缺课超过45节,而未获得结业认定,并要求重修课程的学生;已完成初中通识教育课程,但未获得毕业认定,并要求按照初中继续教育课程重修九年级的学生,年龄超过21岁。
本通知适用于2024-2025学年的学生。根据2006年4月5日第11/2006/QD-BGDDT号决定,对初中毕业证书的认可有效期至2023-2024学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