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业投资企业提供有吸引力的支持水平
计划投资部刚刚起草了鼓励企业投资农业农村政策的法令。
一旦实施,这将成为吸引企业资本进入该地区,尤其是初创企业的杠杆。
草案明确规定,拥有特别投资奖励农业项目、投资奖励农业项目和投资鼓励农业项目的企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投资奖励和投资支持。对初创企业和与农户签订合同建设原料园区的企业给予优先投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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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农业将享受多项激励政策。 |
“关于土地使用费的减免政策,对具有特殊投资奖励、投资激励和投资鼓励性质的农业项目企业,按照2013年土地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由国家划拨用于职工住房的土地(含公益林种植用地),免缴该地块面积的土地使用费。”意见稿明确提出。
农业投资特别激励项目的企业,其土地用途变更为国家划拨并已征收土地使用费的,免缴土地使用费。农业投资激励项目的企业,其土地用途变更为国家划拨并已征收土地使用费的,减缴70%的土地使用费。
对鼓励投资农业项目的企业,其土地用途改变为国家划拨并已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土地类型时,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
草案还提出,对企业购买技术著作权、购买技术或购买科研技术开发成果或开展研究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企业创造新产品、改进技术、减少环境污染的技术、节省原材料、燃料、节约能源的技术、聘请专家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为3亿越南盾/项目/著作权/聘请专家。
支持条件为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至少达到支持额度的10倍;企业协调、订购学校、科研院所的科学家开展项目。
此外,对企业开展新产品试生产项目和应用新技术的项目给予投资资金支持,每个项目不超过50亿越南盾,其中:享受特别投资奖励的农业项目给予70%的资金支持;享受投资奖励的农业项目和享受投资奖励的农业项目给予50%的资金支持。
对开展利用组织培养技术进行植物繁殖项目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支持金额为投资成本的 80%,但每个项目不超过 50 亿越南盾。
据 Van Nguyen/nongnghiep.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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