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需要了解哪些地方绝对不能按喇叭,以免被处以高额罚款
乱按喇叭是驾驶者不文明、不尊重他人的行为,有悖于文明交通的原则,会受到交警的严厉处罚。
汽车喇叭本应是安全警示信号,但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在城区,人们却滥用喇叭。这种行为不仅造成噪音污染,降低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还扰乱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平静和注意力。

在医院、学校、居民区附近或夜间,汽车喇叭的响声也直接影响着病人的健康、儿童和老人的睡眠。更广泛地说,随意鸣笛体现了不加约束的驾驶习惯,缺乏对他人的尊重,违背了文明交通的原则。
包括越南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对允许使用喇叭的情况、禁止使用喇叭的地点和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施加了严格的处罚。
具体而言,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第21条对车辆喇叭信号的使用规定如下:
1.参加道路交通的车辆只能在下列情况下使用喇叭信号:
- 当发生可能危及交通安全的情况时向道路使用者发出信号;
- 发出准备超车的信号。
2. 请勿连续鸣笛;请勿使用音量不正确的喇叭;除优先车辆外,请勿在人口密集区、医疗检查及治疗场所等前一天晚上10点至第二天凌晨5点期间鸣笛。
因此,可以理解,驾驶员参与道路交通时,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允许鸣喇叭:向道路使用者发出可能危及交通安全的情况信号和发出准备超车的信号。
根据第 168/2024/ND-CP 号法令,如果司机故意“不加区分”地使用喇叭,可能会被交通警察处以重罚。
具体来说,用于汽车,除按规定优先值班的车辆外,在人口密集区、医疗检查和治疗设施等场所,前一天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5点期间使用喇叭的行为,将被处以40万至60万越南盾的罚款(根据第168号法令第6条1款)。
如果汽车驾驶员连续使用喇叭、使用气喇叭……,将被处以8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根据第168号法令第6条第3款)。如果驾驶汽车时安装喇叭或使用音量超过规定音量的喇叭,将被处以300万至400万越南盾的罚款(根据第168号法令第13条第5款)。
对于摩托车,除按规定优先值班的车辆外,在人口密集区、医疗检查和治疗设施等场所,前一天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5点期间使用喇叭的行为,将被处以20万至40万越南盾的罚款(根据第168号法令第7条第1款)。
尤其是,摩托车驾驶员在人口密集地区或医疗机构内连续鸣笛或轰鸣引擎,除按规定优先执勤的车辆外,可根据第168号法令第7条第9款处以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其驾驶执照可能会被吊销10至12个月。

专家表示,违反第168号法令鸣笛的处罚并不算过重,但足以产生震慑作用,有助于减少街头“无差别”鸣笛的情况。然而,为了使该法规有效实施,当局需要加强检查并及时处理,尤其是在人流密集的城区——那里无差别鸣笛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
除了直接巡逻外,许多意见建议应用摄像头系统结合声音传感器等技术来检测并罚款故意违规行为。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提高合规性,还有助于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减少噪音污染,维护社区安静,尤其是在居民区、医院和学校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