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nghean) – 走在荣市的许多街道上,不难看到随处可见的广告牌,颜色繁多,尺寸巨大,遮挡了门面,失去了城市美观,无法确保消防安全,甚至影响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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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告法》第32条规定,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招牌尺寸进行规定:横向招牌,最大高度为2米,长度不得超过房屋立面的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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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标识的最大宽度为1米,最大高度为4米,但不得超过标识所在楼层的高度。然而,现实中,许多人在为企业安装标识和广告牌时,却忽视了这些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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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阮氏明开街上,大型招牌覆盖了整个商店的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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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在陈富街上,房屋挤在一起,挂满了大型广告牌,把房子变成了只有一个出口的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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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户外招牌和广告牌大多采用易燃材料制成,并配有杂乱的照明系统和电线,容易因天气原因发生漏电和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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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企业的品牌和名称越大,广告牌就必须越大、越宽、越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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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2012年广告法,标志牌不得阻挡紧急出口、火灾逃生通道等,但实际上,当标志牌覆盖了从1楼到3楼的整个房子时,很难找到这所房子的紧急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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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面看,很难看出照片中最高的建筑有多少层,因为整个立面都被品牌名称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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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那场造成 13 人死亡的大火给我们带来了明显的教训,但荣市的许多卡拉 OK 店仍然贴满了广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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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的广泛设置和无序设置,不仅存在诸多火灾、爆炸隐患,也极大影响了城市美观,有的广告牌甚至遮挡视线,影响交通安全。 |
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