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在法庭上谈及孩子时泪流满面。
(Baonghean.vn)——张氏莺(居住在宜禄县)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拘留期间,她的一个孩子不幸溺水身亡。在今天的庭审中,谈及孩子时,张氏莺失声痛哭。
7月31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氏莺(1986年出生)一案,该女子家住乂安省乂禄县乂风乡,因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刑事上诉。
起诉书称,2019年3月10日,居住在南丹县南江乡的陈登玉(Tran Dang Ngoc,1983年出生)在家时,一名男子打电话要求购买100粒粉色药丸。陈登玉致电荣市的联系人询问价格,对方告知价格为600万越南盾,于是陈登玉向该男子订购了100粒粉色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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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氏映。照片:陈武 |
根据事先约定,毒贩让Ngoc前往义安师范学院附近打电话,以便有人来送货。到达约定地点后,Ngoc给毒贩打了电话,并拿到了Truong Thi Oanh的电话号码。
收到毒品后,Ngoc将毒品带到荣市一家酒店,准备卖给一名主动要求购买的男子。警方发现并逮捕了她,没收了105颗粉色药丸。根据Ngoc的供述,荣市警方发出了紧急拘留令,并搜查了Truong Thi Oanh的住所,缴获了91.645克冰毒。
一审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氏莺有期徒刑17年,判处阮登玉有期徒刑9年。
此后,张氏莺提起上诉,要求减刑。
在上诉法庭上,被告人提出了几个新的细节,例如:拯救一名被政府表彰的溺水者、帮助警方逮捕毒品犯罪分子、被告人的生父被授予奖章、被告人的丈夫在当地活动中多次获得奖章……
被告人还泪流满面地表示,在被羁押期间,他的第二个孩子在钓鱼时不幸溺水身亡。
最终,二审法院接受被告人的上诉,部分改变一审判决,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氏莺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