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驾驶宝马肇事逃逸出庭
6月17日上午,在再次被捕半个多月后,阿嘎被以最高罪名——10年监禁——接受审判。
平盛区人民法院(HCMC)对阮氏娥女士(47 岁)进行审判。她去年 10 月在 Hang Xanh 路口制造车祸,造成 1 人死亡,5 人受伤。她被控犯有违反道路交通规则根据2015年刑法第260条第2款规定,罪成的刑罚为3至10年有期徒刑。
此前,在调查期间,Nga女士已获检察院批准,将预防性措施由临时拘留改为软禁。上个月底,平盛县人民法院对她作出了拘留决定,以确保审判和判决的执行。
事故发生时的Nga女士。图片来源:CTV。 |
娜女士是巴斯德街(第三郡)一家餐馆的老板。2018年10月21日晚11点左右,她酒后驾驶宝马从餐馆返回位于第十二郡的家中。在行青路口的环形交叉路口,娜女士的车与前方停在红灯处的五辆摩托车相撞,导致娜女士被拖行了很长一段距离。宝马撞上一辆出租车后才停了下来。
事故除造成人员伤亡外,还造成5辆摩托车和2辆汽车严重受损。Nga女士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0.94毫克/升(呼吸)。
Nga女士说,她通常有私人司机,但那天晚上他很忙。这位女商人承认,她喝了很多啤酒和葡萄酒,但“仍然非常清醒”。当她到达Hang Xanh路口时,看到红灯,于是她踩下了刹车,但高跟鞋的后带却卡住了。慌乱中,她猛踩油门,导致车辆向前冲去,撞上了多辆汽车。
事故发生后,Nga女士积极赔偿及修复损失,因此受害者及家属要求撤诉。
在案件审理期间,平盛县人民法院传唤了Nga女士和受害者,要求他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除了Nga女士已追回的赔偿金外,受害者家属还要求追加20亿越南盾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