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两岁儿童的“怪物”被判入狱五年
被告人阮氏秋因犯诱拐不满16周岁人员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10月30日,北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占未满16周岁人员案件,被告人阮氏秋(1988年出生,居住在高平省高平市)。被告人阮氏秋是绑架随后,被告骑摩托车将孩子从北宁带到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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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氏秋(身穿黑色上衣)出席一审庭审。摄影:兰英 |
根据起诉书和庭审记录,8月21日,被告人周某骑摩托车经过北宁市阮文渠公园时,发现包某独自站在那里玩耍。被告人走上前,哄骗包某上摩托车,并将他带走。
8月22日晚9点30分,北宁省警方在公安部专业部队和宣光省警方的配合和协助下,在宣光省安山区新龙乡发现并成功解救该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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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Gia Bao获救并与家人团聚。图片:Van Ngan |
随后,警方将阮氏秋从宣光省调往北宁省协助调查;同时,将孩子安全地交给了家人。
庭审中,被告人阮氏秋声称自己流产,想找个婴儿骗家人。合议庭表示,被告人的辩解不成立,因为婴儿已经2岁了,不可能用婴儿当“替身”。被告人的行为引发众怒,并严重影响了受害者家庭。合议庭以挪用未满16周岁人员罪判处被告人阮氏秋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