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操纵数十亿越南盾网络诈骗团伙的“老大”落网
12月21日,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案件,逮捕了一个由20多人组成的团伙,该团伙专门从事互联网诈骗和财产侵占活动。
通过对基层情况的深入了解,河东郡警方刑事警察队发现嫌疑人裴孟强(1996年出生,居住于河东郡文泉坊)存在诸多可疑迹象。经核实,调查人员确定裴孟强与阮德松(1993年出生,居住于河东郡莫老坊)存在关联。阮德松频繁往返柬埔寨,并有多项犯罪活动迹象。网络空间。
Tung在河内市青春郡莫老坊Ho Guom公寓楼租了1707号房间,在河内市上定坊King Place公寓楼租了2705号房间,供大约20名18-25岁的年轻人使用电脑上网。


根据犯罪迹象,调查警察机关认定在网络空间活动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可能包含外国因素,因此,打击和查明犯罪行为的工作需要迅速、预防,并且不能给犯罪分子任何机会散布或销毁文件和证据。
12月19日,河东区侦查警察署对这两套公寓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有21人利用联网电脑进行网络诈骗。
在侦查警察机构,确定了涉案人员的身份,包括:阮德松(1993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莫老坊);裴孟强(1996年出生,来自兴安省);梁庆全(2003年出生,来自兴安省);范国光(2001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清池区);王清平(1996年出生,居住于河东省玉桥坊);梅清南(2001年出生,来自南定省);陈英銮(1996年出生,来自宁平省);杨明富(1996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朔山区);武伯明(2001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清池区)。 Luong Vu Hoang(1999年出生,老街人); Giang Son Tung(2003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巴维); Nguyen Minh Duc(2002年出生,居住在河内丹芳); Dao My Trung(1995年出生,居住在河内Thanh Tri); Le Minh Duc(1998年出生,居住在河内二征); Pham Minh Sang(1999年出生,兴安人); Dao Qui Duong(1991年出生,富寿人); Chu Tu Long(1997年出生,来自Phu Tho); Ta Viet Dat(2001年出生,居住在河内Chuong My); Ngo Phuong Hien(2001年出生,南定人); Vu Trung Kien(2001年出生,富寿人); Dinh Ngoc Nhu(2001年出生,居住在河内美德)。


调查期间,警方查获了包括车牌号为 30E-679.46 的 1 辆奔驰 E300 轿车、21 台笔记本电脑、40 部手机、42 个银行账户在内的证据,这些账户已被冻结,账户中约有 10 亿越南盾的资金。
阮德松多次前往柬埔寨,通过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意识到通过Facebook、Web、Telegram、Zalo等社交网站在网络空间进行的诈骗活动可以……轻易地非法牟取大笔利润。
之后,董某开始调查并计划返回越南组织实施诈骗。为了作案,他选择安保严密的封闭式公寓楼作为“总部”。为了应对警方的追捕,董某频繁更换作案地点,每套公寓他只租用和经营两到三个月。
自2023年11月起,“老板”租用了King Place公寓2705室,雇佣了13名拥有信息技术和科学专业知识的员工,并将他们分成若干小组,每组1名组长和3-5名成员。组长的月薪为1亿至1.5亿越南盾,其他成员的月薪约为2000万越南盾。Tung直接管理并指导这些员工使用新式且极其复杂的方法在网络空间进行资产盗窃:在社交网络上购买数千个“虚假”Facebook账户,并分配给各组组长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发布广告,发布招募同伙的文章,以极低的折扣(票价的20%)出售全国范围内的机票。
当“猎物”联系他们时,这些人会指示他们按照要求在Facebook上发布出售廉价机票的信息。为了博取“猎物”的信任,他们会安排“诱饵”假扮顾客预订机票并完成交易。之后,“诱饵”会继续大量预订机票,直到受害者将钱款转入他们的账户,然后他们才会封禁受害者的Facebook账号,删除所有痕迹,包括用于联系他们的账户,并切断所有联系。
董建华通过将挪用的资金转移到在国外开设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抹去了挪用资金的痕迹,给调查和核实过程造成了困难。
最初,嫌疑人供认,从2023年6月到被捕期间,他们在全国多个省市诈骗了众多民众,涉案金额约200亿越南盾。仅在一天的“热度”打击行动中,河东区警方就核实并查明了多地10名受害者,涉案金额约12亿越南盾。
根据调查结果和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河东郡公安局侦查警察署作出决定,对阮德松、裴孟强、梁庆全、范杜光、王清平、梅清南、陈英銮、杨明富、武伯明、梁武黄、江山松、阮明德、陶美忠、黎明德等人提起公诉,并根据《刑法》第174条规定,以“侵占财产罪”暂时拘留;继续整理文件并处理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