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叛国罪和间谍罪将不再被赦免
2018 年大赦法允许对某些因违反国家安全相关罪行而被定罪的人给予大赦。
2018年大赦法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人;越南的机关、组织和公民;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外国组织以及在越南开展活动的国际组织与大赦活动有关。
根据法律规定,大赦是国家在重大事件、重大国家节日或者特殊情况下,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由总统决定提前释放的一种特殊赦免措施。
正在服有期徒刑的罪犯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特赦:
- 表现显著,改造意识良好,根据刑事执行法的规定,属于公平服刑或良好服刑。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已经服刑至少三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已经服刑至少14年。
- 因破坏社会经济政策实施罪;破坏团结政策罪;组织、强迫、煽动他人逃往国外或者在国外反对人民政府罪而被定罪的人;……因抢劫、绑架、侵占财产、非法生产毒品、非法贩卖毒品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并且已经服刑到总统决定的期限,但是,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则至少服刑一半时间。
- 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且服刑期至少为 17 年。
- 完成罚款的附加处罚并缴纳了诉讼费用;
-对因腐败犯罪或总统每次大赦决定的其他犯罪而被判处监禁的人,已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义务。
- 已经履行完或者部分履行了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或者其他民事义务,但因陷入特别困难的经济状况,依照民事判决执行法的规定,不具备继续履行剩余部分的条件。
被执行人对非国有财产需要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或者其他民事义务的,应当同意暂缓执行或者不就该财产请求执行;
- 获得大赦时,不会对安全和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缓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特赦:
- 在被决定暂缓执行刑罚前,服刑期间,成绩显著进步,改过自新意识良好,依照刑罚执行法的规定,属于公平服刑或者良好服刑。
——缓刑期间严格遵守法律。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已经服刑至少三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已经服刑至少14年。
与2007年大赦法相比,新法增加了以下内容因下列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不建议特赦:
- 背叛祖国。
- 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
- 间谍。
- 侵犯领土安全。
- 暴动
- 针对人民政府的恐怖主义。
- 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物质技术设施。
- 制作、存储、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或物品。
- 安全中断。
- 破坏拘留设施。
- 恐怖主义或《刑法》关于危害和平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的章节中规定的罪行之一。
与旧法一样,下列情况也不适用大赦:
- 对该人所作的判决、判决的一部分或决定,正在按照最终判决或重审程序进行抗诉,以加重刑事责任。
- 因其他犯罪行为被依法刑事起诉;
- 曾获赦免;
- 有两次或两次以上犯罪记录;
- 总统决定的其他案件。